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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服何时变“官服”?


http://www.66wz.com   2006年01月17日 09:14
 

  因怀疑当地一农民从黑煤矿上拉煤,包括府谷县老高川乡人大副主席、副乡长在内的5名乡干部,对该农民及其三轮车进行检查,检查时双方发生口角,身穿印有“警察”字样警用服装的这5名乡干部与该农民发生肢体冲突,致其全身多处受伤。后记者调查发现,该乡竟为多名干部统一配备警服。(1月14日《华商报》)

  堂堂几名乡干部,仅仅因为一个“怀疑”就对农名拳打脚踢,实在令人大跌眼镜!更荒唐的是,这些干部身上竟还都穿着印有“警察”字样警用服装。奇怪了,警服是人民警察的特制服饰,啥时候又变成乡干部们的“官服”了?

  如今,个别人乱穿警服不外乎这几种可能:认为棉警服保暖,可御寒;穿上警服感觉神气;个别警察家属假公济私穿警服等。而老高川乡党委书记付二军表示,他们穿警服是为了保证干部的人身安全,而且“事实证明确实很有作用”。

  可笑!你们乡干部又不与敌对分子作斗争,有啥危险?不会是打农民会有危险吧?可5个人联手殴打一位农民,你们安全得很呢。我看那位农名才“不安全”呢——全身多处受伤住进了医院。

  乡干部为“保证自身安全”穿警服打人,这是种麻木不仁的表现,也凸现其为民意识淡薄,法律观念不强。这些干部领着人民的俸禄,把人民和国家赋予的权利视为特权,把老百姓的敬畏看成“无能”,把当事人合理的“申辩”视为对自己威严的藐视,霸气十足,飞扬跋扈,动辄就以凶狠手段对付百姓。

  其实,乡干部乱穿警服本身就已经违反了法律。《人民警察法》明确规定,人民警察的制式服装,由国务院公安部门统一监制,其他个人和组织不得非法制造、贩卖。人民警察的制式服装为人民警察专用,其他个人和组织不得持有和使用。

  还有,尽管“至于这些警用棉袄到底是从何处购买,付二军一直不愿正面回答”,但有关部门一定要查情这些警服的来源。首先要查这批警服的真假。若是真警服,它们是如何流出来的;若是假警服,也要查清是谁在造假,怎么生产出来的,为了什么目的造假。

  乡干部代表的是权力,可难道就是用拳头行使“权力”?怪哉!当警服沦为“官服”,社会机制已受到威胁——连一个普通的乡政府机关都胆敢滥用警服,国家机器符号的权威又何在?这是一个极其危险的信号!作者:王勇

 
稿源: 红网   编辑: 蔡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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