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新闻中心[温州网] > 评论 > 时事点评 正文
·有“房价成本清单”又如何?
·医改不成功背后的政府失灵
·春节保姆荒 荒就荒点吧
·再优秀的二奶还是二奶
·警服何时变“官服”?
·“情绪罚单”看警察心理健康
·大学毕业生的无奈
·明星耗用警力谁“买单”
·英雄的代价是否太高
 
 

土地入股不会让农民吃亏


http://www.66wz.com   2006年01月26日 09:46
 

  据1月24日《第一财经日报》报道,“十一五”期间,广东将改革交通重点项目建设投融资体制和土地用地模式,首批拟选择韶关至江西赣州、东莞至惠州高速公路东莞段进行土地入股试点。广东省公路局办公室主任陈湘华表示,“目前试点农民土地入股的意向已经确定,但是具体的操作方法还在研究和制定。”

  农民土地入股高速公路的受益者其实首先是政府,因为这可以解决建设资金不足问题。诚如广东省交通部门一位相关人士所表示,高速公路建设属于资金密集型的行业,对资金需求较大,在一些车流量较少、经济不发达地区投建高速公路,收回投资周期较长,吸引民间资本进入比较困难,而实施农民土地入股,可以节省征地费用,减少建设成本。而实施农民土地入股的原因主要是为了解决配套资金和征地困难。

  推行农民土地入股也能减少因为征地引发的摩擦与纠纷。以往交通建设征地过程中因处置和补偿不当时常引发失地农民上访,甚至出现过激行为。如果被征地农民成为股东,与公路建设运营方结成利益共同体,摩擦和纠纷便能减少发生,因而有利于工程建设的顺利推进,维护社会稳定。

  以往,即便补偿价格相对合理,但土地被征用之后,农民失去生存的依靠,生活容易出现困难,所以对征地有时会心存抵触。如果实行农民土地入股,在土地被征用后,农民日后有相对稳定的收益来源,基本生活就能获得保障。如此想农民之所想,农民在“服从国家建设需要”时自然也就会更为配合。这其实也给各级各地政府以这样的启示,即没有天生的所谓“刁民”,农民对社会的要求并不高,也不会对政府提出不切实际的要求,只要政府能够站在农民的角度,设身处地地为他们考虑,尤其是帮助他们解决基本的生存问题,他们就会感到满足。

  当然,在予以合理补偿前提下,法律并非没有给予政府出于建设需要强制征用土地的权力。但在国家建设需要、政府工作与农民利益面临失衡情形下,出于维护稳定、保障弱势群体及服务民众职责的需要,政府不宜简单推行强制,而应尽可能地采取变通办法,灵活出台政策,以尽量达致多方利益间的平衡,不让农民等弱势群体吃亏。为维护与保障农民在内弱势群体的利益,政府需要体现出政策的灵活性,这是广东试点农民土地入股给人们的另一启示。

  法律是刚性的,但政策应该灵活。如何在满足国家建设需要的同时,最大限度地保障弱势群体利益,需要政府具有一定的探索精神与改革意识。这样的探索精神与改革意识不但有利于本地问题的解决,且能对其他地方政府起到启发与借鉴作用,有利于善政在更多地方得到推广,权为民所用的宗旨得到更多更深入的弘扬。故此,我们期待广东试点农民土地入股这样的有益探索能更多地呈现出“多点散发”的效应。作者:魏文彪

 
稿源: 潇湘晨报   编辑: 蔡挺
 
>>相关新闻...........................................
 
 温州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本网(温州网)稿件中“稿件来源”一项一律标注“温州网”,本网以及温州日报、温州晚报、温州都市报、温州商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温州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须注明“稿件来源:温州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温州网(包括温州日报、温州晚报、温州都市报、温州商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件,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稿件来源,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③ 如转载稿件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来电或来函。联系电话:0577-888572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