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就市区各社会保险参保单位职工缴费工资申报有关事宜发出通知,要求各参保单位按时申报2006年度社会保险职工缴费工资,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按要求,各参保单位应于2006年2月20日前,凭社会保险登记证到所属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领取《温州市用人单位职工个人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年度申报表》,按要求填报,并于2006年3月10日前向所属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2006年度职工缴费工资(职工缴费工资按国家统计局规定口径,根据上年度实际职工工资收入申报)。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提醒:职工缴费工资申报涉及广大职工切身利益,只有规范社会保险职工缴费工资申报制度,才能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为此,各参保单位须落实专人负责,在规定时间如实申报。如瞒报、漏报缴费工资的,执法部门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申报地点:
1、温州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原黎明西路29弄6号);联系电话:88861157
2、鹿城社保分局(原黎明西路29弄8号)联系电话:88834402
3、1)瓯海社保分局直属所瓯海社保分局三溪管理所(兴海路1号联众大厦四楼)联系电话:8852471388533580
2)瓯海社保分局梧田管理所(瓯海大道158号)联系电话:86788901
4、龙湾社保分局(龙湾区永中东路148号)联系电话:86888997
5、开发区社保分局(雁荡西路350号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大楼一楼)联系电话:889137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