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市人事局
发布内容:公务员招考笔试入围人员资格复审将于3月19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进行,并对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考生进行体能测评。
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携带就业推荐表,《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入学时原常住户口迁出(注销)记录的户口簿(或当地派出所户籍证明)、身份证、学生证、笔试准考证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社会其他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到规定地点接受资格复审。通过复审的考生领取《体检通知书》。报考人民警察的,同时领取《体能测评通知书》,直接参加体能测评,体能测评所需衣服、鞋子请事先准备。
不按要求接受资格复审的,作自动放弃处理。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个人网上填报内容不相符者,取消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