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网讯 昨天,有关部门出台规定:凡是存在易洒、落、滴或捆绑不严实情况的车辆,一律不准进入高速公路。
据介绍,高速公路行车具有速度快、横风大等特点,捆绑不严的货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去年4月份,某公司夏先生驾驶奔驰车辆从甬台温高速公路南白象收费站进入高速驶往瑞安方向,恰与前方车辆掉落的一铝状物体发生碰撞。经公安部门认定,夏先生属违章驾驶,负事故主要责任,但车辆上掉落的物品,是造成事故的罪魁祸首。
甬台温高速温州公司为此专门发文,要求各收费入口加强对存在易洒落且捆绑不严实的车辆做“特殊”处理:发现问题及时劝阻,待捆绑严实后方可放行,并在《入口特殊车辆登记表》上做好记录,同时上报监控室。此外,还将增加路面巡查密度。(记者 宿萍 通讯员 陈乐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