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发出森林防火严禁令,从3月25日至4月9日为全市森林防火戒严期,林区严禁一切野外用火。
通告中要求,清明期间严禁林区烧田坎草、烧焦泥灰;严禁清明期间上坟烧纸钱、烧坟草、放鞭炮、点蜡烛与吸烟、野炊等一切易引发森林火灾的野外用火行为,倡导植树和献鲜花、花篮等文明新风。
各地林业、公安等有关部门要组织专门力量,加强巡逻检查。重点地段、路口、山头要落实人员,严加防守,严禁一切火具和蜡烛、鞭炮、纸钱等易燃物品带入林区;各级森林防火指挥部要昼夜值班,确保信息畅通,一旦有火情,要及时扑救。对违反规定者,将由有关执法部门依法予以严肃处理;对火灾肇事者,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本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