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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轰轰烈烈的壮举,没有惊天动地的豪语,他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以不平凡的业绩谱写着自己的青春之歌。
张敏同志,自1992年参加工作以来,一直扎根于基层法庭工作,以满腔的工作热情、踏实的工作作风,自觉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有效地维护法律的尊严、人民的利益和社会的稳定,是公正司法的好法官,倾心为民的好党员。他曾先后被市委市府授予“劳动模范”、“十佳公务员”、“优秀共产党员”等荣誉称号,被市政法委评为“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被省高级人民法院授予“人民满意好法官” 、“省人民法庭优秀法官”称号;被省高级人民法院、温州市人民政府荣记“二等功”各一次;并当选为中共温州市第九届党代会代表。
兢兢业业,干工作
1996年张敏任助审员后,办案数年名列前茅,至今共办结案件2700余件,年结案最高达772件,成为全省法院系统“办案状元”,且无一案件被上级法院改判或发回重审。2002年法庭实行案件繁简分流,张敏负责办理法庭疑难、复杂、新类型案件,这些案件往往是矛盾尖锐、冲突较大的案件。他深知责任重大,将公正审判作为工作第一要务,注重将调解工作贯穿于审理案件的全过程,从事理、情理、法理的结合上,耐心细致地做好当事人的说服教育和疏导工作,促使当事人达成和解,真正做到案结事了,定纷止争,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
长期的超负荷工作使张敏得了严重的胃病,却一直抽不出时间去看病。一天,张敏因急性胃炎痛得直冒冷汗,同志们强行把他送到医院,医生嘱咐他住院治疗。可第二天同志们却又看到了审判庭上张敏在为一离婚案件的当事人做调解工作,面对同志们的劝导,他却说,既然双方当事人都来了,我就得趁机把调解工作做好。
“多办案,快办案,办好案”,是张敏多年来不变的追求,他以此为奋斗目标,脚踏实地、一丝不苟、忘我地工作。
清正廉洁,树形象
在办案过程中,张敏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的侵蚀。一次张敏出差在外,一损害赔偿案件当事人提着对虾和蝤蠓送至张敏岳母家,张敏得知此事后,请岳母把已发臭的对虾和蝤蠓,折成人民币送还给当事人。另有一离婚案件被告为分得共同财产,打听到张敏的住所,将2000元人民币塞到张敏家茶几下,等张敏回过神追到楼下,早已不见其身影。张敏将这笔钱暂存单位,等双方在法庭主持下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将调解书和钱一起交给该当事人。望着被告迷惑不解的眼神,张敏笑了:“我是人民法官”。此类情况不胜枚举。
“吃请不到,送礼不要”是张敏坚守的原则。他时刻以一名共产党员和人民法官的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以其实际行动树立了人民法官清正廉洁、秉公执法的良好形象。至今拒贿拒礼共计6万多元。
一心为民,当公仆
让群众满意,为群众解难是张敏最大的愿望。他总是把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一天中午,张敏在食堂吃饭,民工李某到法庭食堂,诉说被老板王某拖欠工资380元,想讨回工资作回家路费。张敏立即电话联系王某,王某称李某不是他的工人,张敏放下筷子,带李某到王某家。经张敏耐心说教,王某承认李某是他的工人,扣其工资是因李某不遵守工作纪律,调解成功。李某满怀感激地踏上了回乡之路。
多年来,张敏始终坚持把彻底化解矛盾贯穿到每一起案件中,杜绝简单的一判了之。今年张敏办理的一起离婚纠纷案件。原、被告双方都是移民,双方争议非常大,尤其是房产,因为一间登记在原告名下,另一间登记在原告弟弟名下。其实对于本案完全可以依物权登记,撇开登记在原告弟弟名下的房产,作出判决。但双方肯定会打行政官司,家庭析产官司,当事人要付出更多的精力和诉讼成本。张敏下定决心把这些纠纷一并解决。于是张敏提出三、四种调解方案,又争取双方律师的支持,邀请街道干部和村干部以及行政庭经办法官,一起进行调解,还是没有成功。此后,张敏又连续三次组织双方到庭进行协商,最终达成了协议。双方及家属对官司的了结都感到非常满意。
“想当事人所想,急当事人所急,办当事人所需”是张敏公仆形象的真实写照。
刻苦钻研,强素质
在从事审判工作同时,张敏坚持通过各种形式的学习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白天,虚心向他人学习和请教,晚上苦读法律书籍,研究案例。在完善审判方式改革中,张敏积极探索,针对法庭案件的特点,结合实践与经验,撰写了《适用简易程序规范、高效审理民事案件的做法与探讨》一文,受到上级法院的肯定和赞扬。
他并不满足于此。1997年读完复旦大学法律本科函授。2001年,又考上浙江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函授,三年内修完了所有课程,取得法律硕士学位。正是通过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素质,非科班出身的张敏成了审判业务骨干。
有人曾劝张敏:青春很短暂,何必这样苦了自己。而张敏却说:正因为青春短暂,我作为一名人民法官,更应该利用有限的青春,为审判事业作更大的贡献,为人民办更多的事,这样的青春才无悔,苦亦乐。
张敏,一个基层人民法院的普通法官,用自己对公正的追求和对事业的执着,在基层人民法庭默默地书写着自己的平凡人生,为神圣的审判事业奉献自己的青春和热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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