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网首页 > 正文

 
铁肩柔情担道义
――记乐清市检察院检察官连志英

 

平凡与不平凡如何界定?今年53岁的乐清市检察院侦查监督科检察员连志英没有过多琢磨这个问题,在她看来,把最平凡的事做好就是不平凡。

在平凡的岗位上诠释不平凡的工作

她温文秀雅,平易近人。可谁能想到她每天都在与盗窃抢劫、杀人放火、强奸斗殴这些听听都令人毛骨悚然的案件和嫌犯打交道,她就是人称“浙江第一捕手”,曾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记一等功,并获得省、市授予的多项荣誉的乐清市检察院侦查监督科检察员,全国模范检察官连志英。

二十多年来,连志英深深地热爱着检察事业。自1984年从文教战线调入乐清市检察院工作,她先后从事过审查起诉和侦查监督工作,无论在何岗位,她始终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利用休息时间认真学习,虚心请教,不断自我加压,出色地完成办案任务。由于她的出色工作,得到了领导及同事的特别信任,同事们一致评价:“无论多难的‘骨头’,只要交到连志英手中,大家都放心。”

一次,公安机关提请逮捕案卷移送到检查院已经是下午,而次日就要召开公判公捕大会,科领导在考虑再三后将一个犯有寻衅滋事、在当地影响极大、且人数多达8人的要案分给了连志英,她二话没说停下手中的其他工作,立即着手审查案件材料。从下午2点接手到次日凌晨,整整近20个小时,她一直在办公室认真审查案件的每个证据和细节,当她用因颈椎病发作而疼痛颤抖的右手,在审查逮捕意见书上签下批准逮捕意见后,整个人已经瘫软在靠椅上了。

2004年农历年正月初五,科领导把一个6人涉嫌寻衅滋事的复议案件交给她,并交代她,检委会下星期一讨论。一算时间,连志英实际办案只有二天的时间,二天时间既要审查厚厚的卷宗材料,核实证据,又要完成审结报告,她深知责任重大。恰逢此时,颈椎病加剧,右手疼痛剧烈,每天都要忍受着酸、胀、疼的煎熬。而她考虑到大家都在过节,就强忍病痛,连续加班两天一夜,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案件审查完毕。

 

用女检察官的柔情解读法律的威严

连志英用其女性特有的耐心、细致、亲和力和观察力,维护着法律的尊严。

1999年,连志英在办理一起公安机关提请逮捕的放火案时,发现案件存在许多疑点。她立刻赶到现场察看,并调查了解当事人案发时的有关情况。同时还了解到,当事人李某某是从云南嫁到乐清的外地人,因与丈夫离婚后的复婚问题,两人屡屡发生口角,面对感情受挫而无法自己解决时,一时想不开,点火自焚。她把调查情况向分管检察长作了详细汇报,又不顾疲劳到看守所提审了李某某。李某某的供述与她调查的情况基本吻合。于是,她对该案提出了无罪不捕的意见,使一起看似事实清楚的案件得到了公正的处理。当李某某被无罪释放后,立即赶到检察院,找到连志英,一把拉住她的手说:“大姐,谢谢你!真没想到你如此公正,没有瞧不起我一个外地妇女……”说着说着,竟泣不成声,跪在地上不肯起来。

在办理公安机关报捕的犯罪嫌疑人林某某因邻里纠纷故意伤害一案时,连志英发现该案有前因,案件发生在农村,犯罪嫌疑人是位56岁的农村老太太,其认罪态度较好。如果逮捕犯罪嫌疑人的话,可能会加深两户家庭及其子孙之间的矛盾,案件处理的社会效果不佳。连志英建议公安人员先做双方的民事调解工作但毫无进展。连志英摸清犯罪嫌疑人和被害人的心理,下乡到偏远的芙蓉镇山外村,以女性特有的细腻和耐心,向当事人双方分析调解的好处。一席寓情于理的暖心窝的话,把当事人双方说服并坐在一起调解处理案件。在调解成功后,连志英对该案做出了无罪不捕的处理意见。在她经办案件中,对一些犯罪情节明显轻微、案前有各种原因引起的案件,都是尽量在检察环节予以消化,使案件得以调解处理。据不完全统计,近3年来,共有10多件案件在她的努力下,得到圆满解决,较好地化解了社会矛盾,为和谐社会营造良好的氛围。

 

一身正气护卫着公平和正义

 

在连志英看来,公平与正义,这几个字分量很重。从事检察工作20多年来,连志英用其无私奉献的精神以及对公平和正义的追求,用自己的行动实践了一个优秀共产党员、优秀检察官的宗旨,在情与法、公与私的砝码上坚守法律和道德的底线。连志英没有收过当事人一件礼品,没有办过一件人情案,也没有一件案件因办理不公被投诉举报;在工作中自觉抵制不正之风的侵蚀,公正执法、严格办案,经她办理的几千个案件中没有发生一个错案,而且纠正了多起报捕的错案。

2002年上半年,连志英在办理一起敲诈勒索案时,一位老朋友突然登门拜访,请连志英“关照”一下。一边是要好的朋友,一边是法律的尊严和人民的利益。如果坚持原则,可能失去这个朋友;如果顾及朋友之情,倒也能找到‘台阶’……”连志英经过一番激烈的思想斗争后,最后还是坚持了自己的意见,在审查报告中毅然写上批准逮捕的审查意见。

为了公正执法,为了对案件当事人的负责,连志英常年坚持在平凡的检察岗位上,不知放弃了多少个节假日。近4年来,共办理各类刑事案件788件1038人,批捕750件988人,因证据不足、事实不清和无罪不批准逮捕38件50人,年平均办案数近200件,个人办案数居全省乃至全国前茅。尤其在2001年、2002年“严打”整治斗争形势严峻,侦查监督科案多人少的矛盾十分突出,连志英同志在两年内共办结批捕案件564件786人,个人办案量相当于一些较小县院的全年办案总数的三倍,是这些检察院侦查监督科检察人员人均工作量的七、八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