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新闻中心[温州网] > 评论 > 社会走笔 正文
·有“房价成本清单”又如何?
·医改不成功背后的政府失灵
·春节保姆荒 荒就荒点吧
·再优秀的二奶还是二奶
·警服何时变“官服”?
·“情绪罚单”看警察心理健康
·大学毕业生的无奈
·明星耗用警力谁“买单”
·英雄的代价是否太高
 
 

“替考事件”政府在替谁说话?


http://www.66wz.com   2006年06月12日 09:39
 

  在刚刚结束的高考中,陕西汉中市洋县出现了高二学生代替高三学生考试的替考事件。4名替考学生现在下落不明。洋县县委迅速回应认为这起替考事件属于学生的个人行为,洋县教育局和洋县中学都不承担责任。(央视《中国法治报道》2006年6月11日)

  在联合调查组还在调查事实真相的过程中,洋县县委迅速回应认为这起替考事件属于学生的个人行为,洋县教育局和洋县中学都不承担责任,这样的回应太仓促,太缺乏说服力,有推脱责任的嫌疑。种种迹象表明,“替考事件”绝不是“个人行为”。

  4名替考学生最能够说得清楚替考事件的一切真实内幕,是怎么报名的,准考证是怎么发的,上面贴的是谁的照片,替考者是哪个班的,但是,不偏不倚,4名替考学生却在最关键的时候无谓下落不明了,难道找到下落不明的4名替考学生真的很难吗?显然,4名替考学生下落不明背后有“故意”的嫌疑。

  高考准考证的办理程序很能说明是否是“个人行为”,学校负责审查报考学生的资格,然后上报县区招办,县招办再上报省市招办,领取同等数量的准考证,之后再由县区招办统一填写姓名、编号、试场等信息,然后下发学校,学校再次核对相关信息后,由学校组织考生在班主任的监督下粘贴个人照片,确认无误后上缴县区招办。县区招办加盖钢印后留取存根,准考证在考前4天左右下发学校考生,前后总共七个环节,仅凭“个人行为”绝对无法领到准考证。

  还应该知道,准考证办理程序中最关键的几个环节都在学校:学校审查报考学生的资格,在这个环节中,按照要求学校需要审查考生是否高中毕业或参加完高中阶段的各科的会考?如果在这个阶段学校进行了核查,还没有完成会考的高二学生怎么会通过这个阶段呢?用替考者的照片代替了考生本人的照片,那么县招办是怎么在这样的准考证上加盖钢印的?而出现名实不符的另一种可能是考生领到准考证后,自己将照片换成替考者的照片,那么准考证上的照片缺失了钢印,并且与存根内容不符,应该很容易被发现。很容易发现的问题没有发现,是组织行为的嫌疑大大增加了。

  替考的人数很能够说明是否是“个人行为”,如果替考的只有仅仅三四个人,说这是考生的“个人行为”也许能够理解,但是一名洋县中学刚参加完高考的学生曝光,此次考试替考学生应该在一二十名,那么,这么多的学生来替考要说成是“个人行为”就很难服人了,最关键的是,很多家长都不希望学生在高二的时候参加高考,由此看来,“个人行为”更难站住脚。

  “替考是传统”能够说明是否是“个人行为”,据洋县中学高三学生讲,这种替考情况,在洋县中学出现过多次,对于学生们来讲已经习以为常。每年学校都会组织高二年级的优秀生用自己的学籍或者顶替别人的学籍提前一年参加高考,以往被替考的学生大部分都是学籍留在洋县中学,但是学生本人已经离开。而学校这么做的目的,是为了增加升学率。如果是“个人行为”,能够成为多年的传统吗?显然不行。

  在今年高考之前,教育部负责人曾经公开强调,今年将重点打击有组织、有预谋的团伙舞弊以及雇人代考替考等严重舞弊行为,并且将会同公安部门的相关力量全力查办,组织替考就是严重舞弊行为,所以承担责任的绝不该仅仅是替考者和考者,学校,教育局更该承担严重舞弊行为对应的领导责任、教育责任和法律责任。[稿源:红网][作者:石磊]

 
稿源:   编辑: 朱秀月
 
>>相关新闻...........................................
 
 温州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本网(温州网)稿件中“稿件来源”一项一律标注“温州网”,本网以及温州日报、温州晚报、温州都市报、温州商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温州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须注明“稿件来源:温州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温州网(包括温州日报、温州晚报、温州都市报、温州商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件,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稿件来源,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③ 如转载稿件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来电或来函。联系电话:0577-888572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