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新闻中心[温州网] > 实用资讯 > 互动问答 正文

操作不当引起发票作废怎么办


http://www.66wz.com   2006年06月28日 12:42
 

  读者方先生询问:发票寄给客户了,不小心操作作废了,客户被税务部门查到了,我们这边该怎么处理?

  市国税局答复:你单位由于操作失误造成发票作废,说明当时的经济业务是真实的,按照《征管法》有关规定,你单位应补缴税款,然后向主管税务机关取得有关证明给购方税务部门,以免影响购方进项抵扣。

 
稿源: 温州网-温州商报   编辑: 张朋杰
 
 >>相关新闻  ·影视 ·车辆违章查询 ·教育 ·健康  ·房产 ·车网
 
文成山货对接现代生意经 番薯粉丝也搞"虚拟"经营
通过省卫生厅门户网站 谁向医疗单位行贿可查询
温大三本录取考生可升二本 两年后可选读师范专业
考300分照样上大学?市教育部门支招防招生"陷阱"
市区六月份降水创纪录 近期雷阵雨天气将逐渐减弱
家中连续发生两起“盗窃案” "贪财"小狗吃掉75元
 
 
 温州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本网(温州网)稿件中“稿件来源”一项一律标注“温州网”,本网以及温州日报、温州晚报、温州都市报、温州商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温州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须注明“稿件来源:温州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温州网(包括温州日报、温州晚报、温州都市报、温州商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件,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稿件来源,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③ 如转载稿件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来电或来函。联系电话:0577-88857266。

新 闻 检 索

为您打造便捷生活平台

  您渴望了解哪些最新资讯?您想向网民提供哪些生活参考?欢迎跟我们联系。资讯频道将对一些公共信息或公益活动,确认其真实性后免费发布。

进入论坛咨询
电话/传真:0577-88857266
投稿QQ群:19925495
投稿邮箱: news@wznews.cn
联系地址:温州市公园路日报大楼21楼温州网新闻部
邮政编码:325000

市长专线电话:12345
消费投诉电话:96315、12315
自来水:88373456、88550225
电(抢修):88200410、88200510
有线电视:88819999、28812345
医疗卫生投诉:88182414、96301
物价投诉电话:88228840、12358
温州出租车举报电话: 88600079
火车订送票:1608608、88389999
机场订送票:88324312、88366666
客运中心:1606605、88622622
汽车西站:88225822、1608601
新城客运站:1606602、88911927
汽车新南站:86760367 1608603

·北京某大学旁边暗藏鸳鸯浴 学生情侣是常客(图)
·七旬翁猝死茶楼女招待床上 专家疑其兴奋过度
·15岁男孩流浪8年以行窃为生 生活放荡染上性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