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区读者陈先生问:我邻居代他儿子向我家借了十几万元钱,他现在已故,生前说好所有的债务由他儿子承担,并签好借据。但现在我邻居家没有一个人在,他儿子也不知去向。我该向谁要回这些借款?
浙江光正大律师事务所范建鑫律师答复:在借据上签字的人为债务人(除非实际借款人自愿承担),陈先生应向在借据上签字的人主张权利。你的情况可能存在两种可能,一是借据上只有你邻居签字,但他现在已经去世,在这种情况下,可以要求你邻居的配偶,按夫妻共同债务承担。如果你的邻居有遗产,也可以要求你邻居的法定继承人在继承的遗产实际价值范围内对其生前所负债务承担责任。二是借据上有你的邻居同他儿子两人签字,你可要求其中一人或两人共同承担。本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