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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视“房奴”焦虑潜藏的社会风险


http://www.66wz.com   2006年09月22日 15:29
 

  调查显示,高达98.09%背负有房贷的人,心理上会产生焦虑情绪等心理问题。“从去年六七月份到现在,‘房奴’咨询心理问题的个案有60多件,占到整个心理咨询人数的10%左右。很多人因为高额房贷而导致了心理问题或疾病。”中国科学院心理研究所博士、北京博爱心理咨询中心孙欲晓近日对记者说。(9月14日《竞报》)

  “房奴”焦虑产生心理问题,不排除有“活该”的成分。比如,像报道中所提到的,有很多“房奴”忽视自己的经济和心理承受能力,不理智地购买超出自己经济承受能力的大房子,导致心理出现问题。但是,从总体来看,大部分“房奴”并不是追求过大的房子而负上沉重的贷款,而仅仅是为了满足自己基本的居住需求,却因为过高的房价而不得不做了房贷的“奴隶”。对于这一部分人,说他们“活该”显然是有失公道的。

  更应该看到,如果房价一直虚高不下,偏离理性的价格,那么,我们每个人都是一个潜在的“房奴”。因为实现基本的居住条件,是每个人都不可回避的基本生存问题。所以,98%房贷人有精神病症,既是“房奴”们的个人问题,又是一个“风险社会”中具有代表意义和普世价值的社会问题。如果不谨慎对待并化解之,就有可能产生一定的社会风险。

  “风险社会”是德国著名社会学家贝克首次系统提出来的理解现代性社会的核心概念。“风险社会”中存在社会性风险与个人性风险两种。社会性风险主要是指整个社会面临的风险,诸如SARS、毒品泛滥、艾滋病扩散、恐怖活动等问题;个人性风险主要是指某些社会个体可能遇到,但又不是每个社会个体都可能遇到的生活风险,这类风险与个人的生活经历、生活状态相关而呈现出个体特质的风险特征。诸如矿难、交通事故等。

  做“房奴”以及因此而而产生焦虑情绪等心理问题,其实就是在“房奴”生活状态下百姓所面临的个人性风险。如果房价一直虚高不下,偏离理性的价格,那么社会中每一个体都是一个潜在的“房奴”。而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处理不好,那么这种在“房奴”生活状态下个体所面临的风险,就有可能转化成一种社会性的风险,这种“房奴”因为压力太大而产生的焦虑情绪等心理问题,就有可能形成社会性不满情绪,从而甚至影响到社会危机事件发生的可能性。

  其实,处在一个转型期的社会,每个社会成员的生活风险都与日俱增,生活压力日益增大。而98%房贷人有精神病症,只不过是“风险社会”中的一个风险因子而已。类似于“房奴”的这种压力感受,类似于“房奴”们对于还房贷而出现困惑、迷茫、焦虑、压抑、悲观以及对生活的不确定性等生存体验,无论是“房奴”、“车奴”,不管是城市居民还是农民兄弟,都不能幸免。

  正像有专家所说,市场经济本身就内蕴着巨大的风险,农民免不了时常遭受“谷贱伤农”的市场波动风险,居民同样也免不了受经济波动导致的物价变化、失业等生活风险。特别是近年来教育、医疗、住房的市场化改革,给社会成员增加了很多负担,许多家庭长期处于透支性消费状态中,未来充满不确定性与危机感,生活压力之大令大量社会成员苦不堪言。毫无疑问,生活风险过大,将不利于和谐社会的建构。因此,对于98%房贷人有精神病症这一现实,公共管理部门应正视其中潜藏的社会风险,并通过一定制度设计和公共政策,把这种风险化解到最低的程度。切不可等闲视之。

 
稿源: 新华网 石敬涛   编辑: 李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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