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执法人员在某商场内检查促销广告是否符合《零售商促销行为管理办法》的规定。刘海明 摄
“空调1.5匹只售1800元”,虽然不是所有的1.5匹空调都卖1800元,但市区“国美电器”某柜台还是打出了这样的广告。根据前天新实施的国家《零售商促销行为管理办法》规定,这样的促销属于违规行为。昨天上午,鹿城区工商分局、经贸局、发改委,市家电协会等部门,联合对市区部分商场的打折让利活动进行了检查,目的就是规范零售商的促销行为。从检查的情况来看,部分商家的促销方式与10月15日开始实施的《零售商促销行为管理办法》有所不符。
检查人员在“开太百货”内也发现了促销不规范的行为。一个服装柜台的促销广告上,明明说是“全场8.5折”,可是检查人员仔细一问才知道,所谓的8.5折不过是其中的一小部分。鹿城区消费者委员会秘书长卢放告诉记者:“如果按照宣传单上标明的8.5折,这家店这些特价188元的衣服也还要打8.5折。商家这样宣传是虚假的。”按照“管理办法”,促销产品的内容必须全面、详实,不能以特价误导消费者。检查人员立即要求商家改正,规范促销方式。
在“一百家电”内,商场管理人员告诉记者,商场会严格按照《零售商促销行为管理办法》的规定,所有的商品都明码标价,并杜绝先抬高价格再打折蒙蔽消费者的促销行为。在场的工商检查人员表示,今后他们将按照这一管理办法,加大对市场流通领域内商品的管理。如果市民发现商家的促销方式与此管理办法不符,或存在欺诈消费者的行为,可依法与商家进行协商,协商不果可拨打12315或88227675向工商、消费委投诉。(记者 夏婕妤 通讯员 刘顶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