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保学生每天锻炼一小时■不得分设重点班非重点班
■不得在休息时间上课补课■不得组织各种学科辅导班
■不得强迫学生订教辅材料■不得公布考试成绩与排名
确保学生每天锻炼一小时、严格控制学生在校学习时间、不能以各种名义在校内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不得按考试成绩对学生进行排名……为贯彻实施《义务教育法》,提高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育质量和管理水平,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市教育局昨天出台《温州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育管理规范化建设的若干规定》,在制度建设、教育管理、教育评价等方面提出各相应的规范化要求。
按照该《规定》,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严格执行国家、省颁课程计划,开齐、开足、开好各门课程,不随意增删课时,严格执行课程计划中关于开展文体活动和社会实践等方面的规定。其中,实验课开出率要达到100%,要保证小学生每学年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的时间不少于10天,初中学生每学年不少于20天。《规定》要求,学校要严格控制学生在校学习时间,学校和教师不得占用节假日和休息时间组织学生上课和集体补课,不得要求和统一组织学生参加各种学科辅导班和学科竞赛。同时要严格管理教学用书,学校和教师不得以任何形式强迫学生订购教辅材料。
为了推进素质教育、切实减轻学生负担、促进教育均衡化发展,《规定》还要求各校要均衡配置校内教育教学资源,实行均衡编班,未经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不得擅自举办实验班。同时,要依法坚持就近免试入学制度,学校不能采取各种形式的考试、考核、测试来选拔学生,也不能将各种竞赛成绩作为招生的依据。在学校里,不仅学生在校考试次数要严格控制,学校或老师也不得公布学生考试成绩,不得按考试成绩对学生进行排名。《规定》也要求教师要根据学生实际组织教学活动,建立民主、平等、和谐的师生关系,平等对待每一个学生,不侵犯他们的合法权益。
该《规定》还就学校办学目标定位和发展规划、学校教育管理制度完善、建立教师专业培养制度、加强校园文化建设、开展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安全与法制教育、卫生、体育、艺术、劳动教育等作出相应的规范化要求。据市教育局透露,教育部门将于下月底左右就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各项规范化建设,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一次抽查活动,以督促各地各校尽快落实各项内容。(记者潘秀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