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11月1日起,市区货运站(场)将换发新版《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截止日期为11月底。
换证对象为市区所有从事货运站(场)经营的业主,包括货物集散、货运配载、货运代理、仓储理货等。货物集散服务经营者需填写《温州市运输经营许可证换发、核定申请表》,由市运管处货运科核定同意之后,到市行政审批中心运管窗口换发新证。货运配载、代理、仓储理货等服务经营者需填写相关资料后,携带2006年度运管费缴纳凭证,由辖区大队核定经营范围,签署同意意见,到市行政审批中心运管窗口换发新版许可证。
经营者办理换证手续时,需携带原证正本、副本,营业执照复印件(A4)。潘建勇 小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