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我市19家金融机构共同签署公约,确定每年11月22日为温州市“非现金支付结算日”。
公约规定,在“非现金支付结算日”活动当日,全市金融机构网点对开户单位结算起点1000元以上的一律使用非现金支付结算;本地客户在全市金融机构网点一次性支取5万元以上(含5万元)大额现金,需要至少提前一天以电话等方式预约登记;为鼓励客户使用银行卡和本票,有关机构将开展有奖刷卡、客户办理本票免收手续费等活动,银行机构间不计当日签发银行本票垫付资金的利息。
据了解,长期以来,受经济模式和交易习惯等因素的影响,我市现金需求量和流通量一直居高不下。现金流通量的大幅增加,极大增加了商业银行临柜业务量,容易带来假币风险和诱发洗钱和抢劫等犯罪行为。
有关签约金融机构认为,推广非现金支付结算是提高民众金融素质的有力举措,使群众改变传统现金支付的方式。而且,它将减少现金流通,降低社会支付成本;提高资金安全性,增强交易行为的透明度和便捷,也有效地堵塞假币流通渠道。(见习记者 林乃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