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幼松(华南理工大学建设经济管理与房地产研究所所长):我个人对合建房行为并不提倡,因为合建房所涉及的专业化角度不如发展商,运营成本比较大,办理相关手续没优势,过程与环节难以掌控。而且,由于合建房个性化比较强,就算成功其经验也难以被广泛学习和利用。更何况,合建房开发出来的产品与之前所想象的万一有距离,有谁愿意承担这个风险和责任。
另外,合建房的最大风险就是个人的诚信问题,尤其是代表人的诚信。因此,要想成功,合建房必须要与社会上的专业公司联合起来,充分利用专业公司的优势和资源。至于政府方面,我觉得目前没必要出台一些政策来干预和引导,静观其变就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