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线:0577-88857266
传真:0577-88857266
投稿:news@newswz.cn
  您当前的位置 :网站首页 > 新闻中心[温州网] > 国内新闻 正文

成都成华区法院受理全国首例要求油价下调案


http://www.66wz.com   2006年11月30日 09:18
 

  一直以来,油价升降始终牵动着有车一族的心。然而,油价什么时候该涨,其依据是什么,大多数车主却心中无数。昨日上午11时许,成都一位律师状告某加油站,认为油价高了,其添加剂费用就不该收。成都市成华区人民法院受理了此案。据悉,这是全国第一例通过司法程序要求油价下调案。

  缘起:加油费用高于国外 律师要告状

  今年11月25日,成都律师牛建国驾车去绵阳办事,驶出城北立交桥后发现汽车油量不足。由于道路设计的原因,车辆调头加油已无可能性,于是,他只得进入高速公路。在城北收费站旁看到一加油站,由于没有其他选择,他到该加油站加油。当日,该加油站93号汽油的挂牌价为5.05元/升,牛建国共计加了55.45升,合计280元。随后,加油站工作人员向牛建国出具了发票。该发票载明:牛建国的车所加的汽油,其实包括汽油和添加剂。汽油的价格为5元/升;添加剂为0.05元/升。

  牛建国认为,此前,国内成品油价格与国际市场接轨,但同时仍征收养路费,照此计算,实际上国内消费者承担的费用远高于国外。当然,他跟加油站工作人员理论是没有结果的。于是,身为律师,他想到了通过司法程序解决心中的疑问。

  陈述:“较真”律师列出三大起诉理由

  理由一:买油时添加剂费用未明示

  事后,牛建国查阅了相关政策及有关法律规定。他认为,该加油站的挂牌价并未明示5.05元/升的汽油中包含了0.05元/升的添加剂,而他的本意只是购买汽油。据此,加油站履行合同不符合约定,双方就添加剂的交易未达成买卖意向——交易不成立,被告应退还收取的添加剂款2.77元。

  理由二:油价与国际原油价格不对称

  众所周知,国际原油价格在70美元/桶左右时,国内93号汽油价格市场公允价格为5.05元/升。而牛建国于11月25日在加油站处加油的当日,OPEC原油价格仅为54.98美元/桶,纽约和伦敦的原油价格也在60美元/桶左右。据此,加油站仍执行5.05元/升的价格对原告不公。

  理由三:高速路上垄断性油价不公平

  牛建国认为,在高速公路上缺油,由于无其他加油站可供选择,该加油站无疑具有垄断地位,因此双方订立购油协议时的地位并不平等,以至于他不得不接受加油站要求的显失公平的价格。根据合同法第五十四条“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等有关规定,牛建国有权请求法院将双方的成交价格予以适当变更,同时判令加油站退还超范围收取的费用。

  诉求:下调油价退还多收购油款

  昨日上午11时许,牛建国向成华区人民法院递交了起诉书,法院正式受理了此案。参照国际油价,牛建国提出几点诉求:一、变更原告与被告93号汽油的成交价为4.1488元/升;二、判令被告退还多收的购油款47.20元;三、判令被告退还收取的添加剂款2.77元;四、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对于牛建国的诉讼,该加油站有关负责人表示,他们只管加油,油价升降不是他们能决定的。

  ·记者观察·

  成都律师——法律实践的先行者

  近年来,针对社会上出现的受争议现象,成都律师往往挺身而出,通过司法程序寻求趋于合理的解决办法。比如:成都某律师状告新三河场收费站违法收费案、状告机场商品高价案。另外,还有一些成都律师积极向有关部门递交建议书,比如:成都有律师建议出租车施行错时交班制,解决上班一族打的难问题,又如成都律师建议立法规范环保标志等。作为法律实践的先行者,他们的行为对推动法制进程无疑起到了促进作用。

 
稿源: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   编辑: 张朋杰
 
 
 >>相关新闻  ·影视 ·车辆违章查询 ·教育 ·健康  ·房产 ·车网
凭新《失业证》可享系列待遇 失业人员元旦可登记
欧盟设置一道道障碍 温州出口企业别撞"绿色壁垒"
曾是老温州最高建筑物 人民广场消防塔即将被拆除
挨了三针麻醉剂 世界上最小的熊"醉"眼搬新家[图]
饿着肚子等菜时 顾客吃自带蛋糕商家要收服务费用
维修遭拒顾客找工商 商家向投诉者索赔"名誉损失"
 
 温州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本网(温州网)稿件中“稿件来源”一项一律标注“温州网”,本网以及温州日报、温州晚报、温州都市报、温州商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温州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须注明“稿件来源:温州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温州网(包括温州日报、温州晚报、温州都市报、温州商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件,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稿件来源,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③ 如转载稿件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来电或来函。联系电话:0577-88857266。

新 闻 检 索
·初三女孩不堪考试压力服毒遗书说早想死[图]
·高中尖子自杀未遂八旬老翁劝慰被用砖头砸死
·16岁男孩吃灯泡吃上瘾 半个月吃22个灯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