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日起到本月15日,市人事部门向全市征集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单位,计划于今年内在市本级建立5家见习单位。对符合条件的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在6个月的职业见习期内,给予每人每月350-500元的见习财政补贴,与此同时,人事部门也开始首期见习单位征集活动的相关准备工作。
据了解,温州市人才服务中心将根据单位申报情况审核认定后确定首批见习单位,并在温州人才网公布见习单位情况和提供见习的具体岗位,然后接受见习学员网络或现场报名。具体活动进展情况,可以关注温州人才网(www.wzrc.net)毕业生就业见习专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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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制度问答
一、哪些单位和个人可以参加此项活动?
见习单位:一定规模、管理规范、在当地有一定的知名度,自愿提供各类就业见习工作岗位,并能提供一些具有一定管理、技术含量的市本级(含鹿城区、龙湾区、瓯海区、开发区)各类企事业单位。
见习学生:温州市生源,自愿提出见习申请并符合见习岗位条件及专业要求的未就业或已办理了失业登记手续的应历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其中,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的毕业生优先考虑。
二、见习时间一般是几个月?
三至六个月,具体时间用人单位和学生个人双方商定。
三、见习单位和学员如何报名?
单位报名:1.填写《温州市毕业生就业见习单位申报表》;2.提供下列材料:(1)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2)见习单位简介。
学员报名:1.填写《温州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申请登记表》;2.提供:(1)身份证、户口簿;(2)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报到证、就业协议书或失业登记证;(3)毕业证书;(4)低保家庭提供《低保证》,零就业家庭、收入低于社会平均工资家庭和就业困难毕业生,所在社区居委会提供证明并由街道办事处签署意见。汪骏海 吴松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