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网站首页 > 新闻中心[温州网] > 评论 > 网友声音 正文
·网络英雄更需同时做现实楷模
·刘伯温到底是不是温州人?
·一个不能迟到的网民时代
·不受控制的垄断福利难以去根
·一拥抱就不冷漠了吗?
·举世无双 有容奶大——《黄金甲》完全解读
·11岁女孩杀人咋会不眨眼?
·2006贪官语录“八说”
·现代人的“烦恼”因何而起?
 
 

百万禾口言皆,一番异乡人——年关将近寄语天下民工


http://www.66wz.com   2006年12月25日 10:43
 

  一个三十来岁的外地民工在宜山镇打工,没有签定劳动合同,为老板到市场上称布角料,在做完工作后,自己骑着老板的摩托车回家,出交通故事死了。因为他没有驾驶证,交警判他负全责。老板给了他三千元,他向老板说要认定他是因工作而死亡,要求赔偿。老板不肯。

  一个打工女青年,在宜山镇打工,没有签定劳动合同,是为老板做开花机,就是把布角料开成棉絮,在做工的时候不小心把一个“班”手砸在开花机上,结果起火了,把厂和器机都烧了,女青年也大面积被烧伤,她刚结婚不到四个月,送到温州某医院,但没有没钱救命。

  几个十来岁的民工孩子,跟着父母到苍南来打工,没有上学,到处玩,竟然跑到一个废弃的没有生产的烟花爆竹厂翻出来的炸药来玩,结果几个把自己给炸伤了。他们要工厂赔偿,但工厂停工了没有能力,也不负责任。

  一个福鼎民工,在苍南打工,老婆孩子在坐车出了车娲,花去大额的医疗,也没有救活,他四处借钱打官司,判决下了,十九多万的钱,但是苍南县法院以对方财产不明不能执行,他现在身无分文,四处找有关部门都无法解决。

  ……

  这几个案例是在这一两月发生的事,都是关于外地民工的,我之所以把他们放在一个来写,是因为我都与这些相关人有过一面,尽管我很想帮助他们,但我真的没有能力帮助他们,我也不知道他们这些来苍南打工寻梦而身心遭受不幸的人最后结果是怎么样的。

  在发生这些事故后,民工总要进行维权,但是农民工维权的经济成本、时间成本、政府成本、法律援助成本,无论是哪个方面都是巨大的,我国在民工维权方面的法律和机制的建设还远远落后于民工的实际发展。

  而且有些维权程序繁琐,时间漫长,原本简单的问题复杂化,许多事实无法认定,有些生效裁判根本无法执行,还有些农民工本人以及整个家庭生活受到严重影响,直接影响社会安全和稳定。

  有一些民工为维权用跳楼、绑架喝药等过激行为,还有的维权失败绝望得自杀而死,或成为一个罪犯对社会生产报复。

  更甚者民工维权失败,不仅助长用人单位和包工头侵害农民工合法权益的气焰,更是把整个社会的发展与民工的发展割裂开了。

  种种血淋淋的现实摆在面前。民工维权要走好,是多么的艰难。现在民工的生存状态又是如何呢?我没有调查过。

  但温州有将近百万的民工,这百万民工为温州的经济和社会发展、为温州的城市建设作出巨大的献贡,是温州直接劳动力,从经济学的角度看更是一个廉价的生产力。

  如果把温州比喻成一个印钞机器,那么这么民工其实就是原材料,而钱就是终端产品,温州老板就是那个把钱收入口袋的人。他再花点零头来购买原材料放在印钞器机上。重复。

  温州老板好象从来不担心原材料坏了或没了,因为他们认为在中国这样的原材料太多了。

  前不久,听说一位叫叶胜康温州老板花百万救一个江苏省泗阳县城厢乡的民工余兵,让我非常的感动。这样的温州人太少太少了,而象这样受伤的“余兵”们太多了。

  想起某年年终将近,有一个因温总理为她讨回拖欠的2240元工钱村妇熊德明跑到温州来为民工,结果伤心的流了一脸泪回去了,在全国媒体的关注下,温州人其实早已经把自己的面脸丢在一边。

  温州人也有难处,天下老板也有难处,但这个谁都叫喊自己是弱势的时代为什么总欺付比自己更弱势的人呢?!

  明天是冬至了,吃汤园的时候到了。近年关了,温州和天下的民工们这个年要过得好、过得美,过得有滋有味,一切都要靠自己努力。也许他们不上网,但墨池借这一页淡薄的博客寄给所有异乡人们一个祝福:愿天下离乡寻梦的人—幸—福—安—康。

 
稿源: 温州网博客 墨池   编辑: 李嘉
 
>>相关新闻...........................................
大学生和农民工“脑体倒挂”?   2006-09-29
硕士嫁民工,身份差异情感对等   2006-08-09
农民工生存现状调查:半数以上设想未来定居城市   2006-10-26
 
 温州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本网(温州网)稿件中“稿件来源”一项一律标注“温州网”,本网以及温州日报、温州晚报、温州都市报、温州商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温州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须注明“稿件来源:温州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温州网(包括温州日报、温州晚报、温州都市报、温州商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件,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稿件来源,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③ 如转载稿件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来电或来函。联系电话:0577-888572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