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嘘,凌晨出殡请勿扰清梦》报道引起的反响出乎意料。本月7日关注版摘要刊发读者的“金点子”后,至今天上午发稿时止,又收到近两百名读者的来函来电、电子邮件和短信,其中乐清市乐成的张庆佳读者撰写了长达2500字的文章,条分缕析地指出出大殡陋习造成的不良社会影响,提出了中肯的意见和建议。
读者的踊跃参与,是摒弃陋习、倡导新风的民意体现。本报对所有热心读者表示敬意和感谢,并将这些弥足珍贵的“金点子”全部转交给有关部门作决策参考。
离休干部痛陈弊端陋习有悖“八荣八耻”
家住市区汤家桥的离休干部吴先生来信认为,人总有一死,这是不可抗拒的自然规律,殡葬的事家家户户都会遇到过,必须让广大市民认识到出大殡的害处:一、半夜三更吹奏大乐、大放鞭炮、大做佛事会严重扰民,影响邻里和睦;二、大队伍出殡不仅阻碍交通,还会扰乱社会秩序;三、殡后大宴宾客,大吃大喝铺张浪费,更会形成互相攀比,败坏社会风气;四、封建迷信活动借机抬头,有悖于“八荣八耻”提倡的文明新风。
吴先生在痛陈弊端后建议:
一、做好老年人思想工作,立下遗嘱,死后不搞出大殡;政府要尽快制定文明殡葬的详细措施,尽快制定整治丧葬陋习的法规和规章,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二、党员、共青团员、各级干部和各人民群众团体成员,必须带头保证自己家庭不搞出大殡,并向社会发表承诺书,或与民政部门签订承诺书,以形成约束力。
三、除民政部门外,可在各机关部门、社区、企事业抽选相关人员,作为兼职殡葬管理员,并招募丧事陋习义务监督员。
四、加强殡仪馆的管理工作,适当增加殡仪馆悼念厅的数量,降低殡仪费用,最好是每人次不超过1000元。
建立全天候值班制配备专门巡逻人员
市区下篛头市民傅柏平来信表示,出大殡是温州的独特现象,全国各地几乎没有,我省杭州、宁波、绍兴和毗邻的上海等地,丧事活动就相当文明。因此要坚决予以制止,使之彻底消失。整治陋习是有法可依的,如凌晨大放鞭炮、大吹鼓乐,违反公安机关关于禁放烟花爆竹的规定,同时也违反《环境保护法》和《民法通则》,只要部门严格依法办事,出大殡现象是可以制止的。
建议市委市府应建立执法监察大队(北京早已成立类似机构),并由专人全天候值班,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一旦有人举报立即出动。同时应有专门巡逻队,一有丧事出现,按相应程序办理。
建立报丧制,丧家应在24小时内向社区、派出所和殡葬管理部门通报家人亡故,同时尽快通知殡仪馆,遗体在家停留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
丧事应在殡仪馆办理,费用应该采取听证,经物价部门批准和备案。目前的价格偏高,部分群众难以承受。
丧事活动中,社区、村委会、老人协会应发挥积极作用,尤其是辖区出现人员亡故后,应在第一时间劝丧属24小时内将遗体移至殡仪馆,向有关部门通报信息。
发挥纪检监察部门的作用,对党员尤其是党员干部的丧事活动予以严格监控,违者要给予相应处分,使百姓看到政府部门的决心,而不是敷衍了事。
根源在于顾及面子尚需政府出面干涉
一位没留姓名的市民发来电子邮件表示,出大殡这不良现象越演越烈,主要是相关部门没有作出相关强制性及明确的政策,人们也就持一种无所谓的态度,其实丧事大操大办为的就是面子,不愿被人说闲话。其内心还是希望有人能带个好头,得到政府部门的支持。
建议在遗体火化之后,家属直接在殡仪馆举行追悼仪式。事后将骨灰盒放在殡仪馆事先建好的一排排柜子里面,并在柜子的小门上写着死者生前的相关资料。骨灰盒不被死者家属带到家中,就不可能凌晨大出殡,但殡仪馆要有专人负责办理追悼会的各种事项,这样的话也就不会存在很大的浪费。
建立信息通报制度解决丧属后顾之忧
家住市区广场后巷的市民陈崇清表示,每个社区、村委会要设情报信息员,每天巡视辖区,一有情况及时上报丧属情况,基层干部要上门悼念和安慰,在宣传有关政策的同时,对困难丧属应主动提供帮助,解决他们后顾之忧。
对出殡鸣炮要作相应规定,以不扰民为准,可以在市中心划出禁止放炮奏乐范围,离开了这个范围,在人稀地旷的路段允许奏哀乐放鞭炮。
对“钉子户”,干部要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同时多方发动群众和有关方面人士共同做好思想工作,劝阻他们举办丧事活动不得扰民。另外可以召开老年人座谈会,实行自愿签订丧事简办的合同,在征得当事人家属的同意后,可以向社会公布,以免让他们的子女误认为丧事简办是“不尽孝道”。
文字整理:李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