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新房前,周先生与装潢材料搬运队签订协议,也交了定金,可装修期间刚好遇上鹿城区装潢材料搬运服务参考价格公布,协议价比参考价高了近1800元。经工商部门调解,搬运队愿将原定费用降低900元。
9月24日,周先生因为要装修新房,与某搬运服务队签订协议书,装潢材料的搬运费用为3580元,先交定金1580元,剩余2000元于装修结束后交齐。
11月,周先生看到鹿城区价格认证中心发布鹿城区装修搬运参考价格公告的新闻。该公告将搬运费用分成全部楼梯搬运、全部电梯搬运、部分电梯搬运三个档次,全部电梯搬运的费用为6至10层按12元/平方米计算。周先生的新家在7楼,共147平方米,全部是电梯搬运,如此算来,周先生家的搬运费用应为1764元,与搬运队协议的费用相差1800多元。
因为当时房子还在装修,周先生就与该搬运队老板协商,要求其参考该公告降低搬运费用,但协商无果,于是向站前工商所投诉。站前工商所的工作人员在调解中发现,周先生与搬运队签的协议书存在问题:乙方签名一栏签的是“阿勇”,并非该搬运服务队的全称,也非相关负责人的全称,而且协议书上也没有该服务队相关的盖章,属无效协议。
该工作人员表示,鹿城区装修搬运参考价格公告只能作为搬运价格的参考,具体搬运费用还要根据实际情况和市场走势,由双方自行协定。经工作人员调解,搬运公司愿意将费用降低900元,也就是2680元,周先生表示接受。(见习记者 曾卓尔 通讯员 赵水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