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区人王某横穿马路时,被龙湾某单位的车辆撞伤,后经抢救无效死亡。王某的弟弟就事故赔偿问题向郑警官热线咨询,是肇事驾驶员张某赔偿还是张某所在的单位负责赔偿?
交警二大队事故中队长郑上勇警官给予了解答。
此案件,在交通事故责任的认定中,车主(单位)不承担事故责任。但驾驶员和车主(单位)都是损害赔偿的主体,都有赔偿的义务。如果张某是在执行公务时发生事故的,原则上张某所在的单位是第一赔偿主体。如果系公车私用时发生事故的,张某就是第一赔偿主体。若肇事驾驶员因经济原因,确实无力赔偿的,车主(单位)必须先支付赔偿费用。事后,单位再通过法律手段向驾驶员张某追偿。王心 曹建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