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经济适用房的生与死
在很多学者眼中,政府应为中低收入者提供保障性住房,面向高收入者的商品房则按市场规律运作。“新加坡85%左右的人口都住在政府提供的保障性住房中,剩下的房子爱怎么涨就怎么涨,反倒对国家有利。”一位房地产专家这样对记者说。
但是,在我国,保障性住房缺失却是难以回避的问题。截至今年9月底,全国还有65%的地级以上城市、91.1%的县级城市未公布住房建设规划。尚有5个省(区、市)没有建立廉租住房制度目标责任制,19个地级以上城市没有建立廉租住房制度。
不但如此,保障性住房和商品房的界限在哪里?夹在低收入者和高收入者之间的中等收入群体该买什么样的住房?国家财政能否负担起大量的保障性住房?这些都是争论不休却没有明确答案的问题。
很多人想租住廉租房却不知道哪里有这样的房子,很多人需要经济适用房却总也排不上队、买不上房。在北京,经济适用房早已变味,中低收入者买不到,买到的因为生活不便同样怨声载道。
由此带来的是经济适用房政策的波动。今年10月1日公示的《北京住房建设规划(2006年~2010年)》提出,经济适用住房将转变供应模式,由销售为主过渡到租售并举,并探索建立政府回购式的“内循环”流转模式。
经济适用房回购的这一说法迅速在网上引发争论,最初支持和反对者旗鼓相当,但几天之后,反对者占到了70%。最终,这一回购政策不了了之。
经济适用房该寿终正寝还是继续保留?各方仍在争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