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十一月份的“迎接党代会•共谋新发展”——请你为温州发展献一计活动中了解到,建言者踊跃,其中不少市民呼吁把城市轨道交通提上议事日程,其迫切性大有非上不可一般。
虽然城市轨道交通具有的缓解交通拥堵、改善环境和引导城市布局结构优化的功能,但是对于我市的具体情况:经济总量、人员流动、交通需求来看,目前建城市轨道交通的可能性很小。
以北京、上海等大城市至今已建成并投入运营的轨道交通线路达270公里,10个城市正在建设近400公里新线,还有30多个城市不同程度地开展了轨道交通建设的前期研究工作,我市也名列其中。
《温州市轨道交通网络规划》设想轨道交通线路长达180公里:
1号线:温州西—机场—瑞安(上望)70公里,地理形状似“7”字形。
2号线:温州西—温州站—(过江)乐清60公里,地理形状似“J”字形。
3号线:礁堡(瓯北)—(过江)温州站—瑞安(安阳)50公里。南北向似“中线”。
针对现阶段我市前所未有的轨道交通建设愿望,笔者只能泼一下冷水,以下几个方面的现实问题证明我们还远未准备就绪,在目前还是不宜建设城市轨道交通线——
现阶段我市财力并非有能力建造轨道交通系统
从效率和环保的角度看,轨道交通无疑是有优势的。但相对于其他交通方式,轨道交通系统所需投资巨大,无疑是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中最大的一项投资。轨道交通平均每公里综合造价,地面形式为0.5-1.5亿元,高架形式1-2.5亿元,地下形式5-8亿元。而且轨道交通的运营维护费用也非常昂贵,目前世界上建有轨道交通的近150个城市中,只有香港、大阪等少数几个城市能够回收运营成本。即使在正常情况下,城市轨道交通项目也属于高风险投资。
我市由于地质、建筑物所限,只能采用高架形式,以平均值造价每公里1.7亿元,不用说维护费用,要完成温州3条线路,至少要陆续投入三百个亿的真金白银。我市地方财政收入一年不过50个亿,可支配的建设基金的高峰年份也不过15个亿,投在市政公共设施资金更为可怜。
建设一个大项目,如果不能保证流动容积率,出行乘坐交通工具日达150万人次以上,建造轨道交通系统均属超前。(温州市区常住人口70万,外来暂住人员60万),基数偏低,经济合理性大打折扣。
如果不能保证轨道交通项目的经济合理性,我们城市将面临沉重的还贷压力和运营补贴压力。但对于我们作为一个中等城市而言,现阶段建设轨道交通系统的经济可行性并不充分。建设成本居高不下,而且城市轨道交通项目投资规模大,工程投资动辄几十亿元。上海、广州新建成通车的地铁线平均每公里综合造价达到7亿元左右。如此高的建设成本,对于大多数城市的财力是难以承受的,严重影响到城市轨道交通的持续发展。不解决城市轨道交通建设成本高的问题,许多城市的轨道交通建设规划就很难实现。
本市轨道交通项目前期研究前景不容乐观
为本市量身定做的《温州市轨道交通网络规划》作设计的是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其规划并无前瞻性,而且设计严重脱离实际。站点接驳、换乘功能低下,明显例子是:如果你想在乐清坐轨道交通到机场,先要乘2号线到汤家桥换乘站,转搭1号线轨道交通才能到机场,比从“温州大桥”走远了10公里距离,绕弯路时间花的冤枉啊。
温州是一个地形多形态的沿海城市,山地、平原、河流、沙地、岛屿地形不利于构筑强大的交通网络,城市轨道交通建设的先决条件比高速公路要求更高,没有比地层地质遇到软土基更使人寒心了,就是有了人和,逢天时,地利不行,也没辙啊。
一号线穿过旧城,从三维角度来看均不适宜,在地面绝无可能,而高架形式环境评估无论如何也不会通过,街面槽平均宽度不足30米,鹿城路、人民路、黎明路由于已经过旧城改建基本上都是双向六车道。一个高架轨道交通桥梁墩台为圆柱(R=900mm),几乎耗费一个车道(城市道路标准),无论哪一侧架设轨道桥,店铺与住宅楼、写字楼有效隔音距离25米以内,噪声均不达标。就象旧上海的有轨电车轰轰隆隆而过,在道路头顶上不吓死人才怪呢?
解决城市交通问题的关键,应该是着眼于与私人汽车交通有竞争力的公共交通体系,城市轨道交通它并不能完全取代常规公交,本身地面预留空间有限,加上高昂的征地补偿费,会使一些轨道交通项目大打折扣,可怕的一幕是在建成若干年后,其运量只相当于一条常规公交线路的运量,其教训非极其深刻可以描述的。
奇怪的是有关部门在编制轨道交通线网规划时,不重视与城市土地控制的衔接,导致两者缺乏联系,甚至相互抵触。没有进行土地控制规划。这样,当有一天轨道交通项目实施时,周边土地已规划他用,这部分土地的升值部分将难以回馈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实际的受益者是房地产开发商,这是令人遗憾的。
投资者进入城市轨道交通领域心存疑虑
城市轨道交通建设需要稳定的资金保障。在当前投资主体多元化、融资渠道多样化已成为共同趋势。实际上,官僚资本(如张荣坤之流)正在被打击之列,本地民间资本翘楚难觅,政策层面、制度保证远未如股市规则,如果仅仅依靠政府的财力,是无力维持其基础设施的运作的。一般应用的基本理念是:将建设和维护公共资产的责任转移给民营企业,通过民间财团的竞标,降低城市基础设施的开发建设成本和维护支出,特许使用权期满后项目所有权无偿转让给政府。
显然,温州还难以做到。君不见一个“中瑞”,为了区区一点十八家“慢还遁”搞的筋疲力尽的!温州还没有这样的民间财团,将来也不会有,有的话也“遁”了。
一般项目的投资主体是当地政府,其融资方式相对而言也比较单一,主要采取国家预算内资金、国内贷款和利用外资三种形式。国家预算内资金温州难排得上,贷款周期猴年马月,金融机构不会在一棵树上吊死,因为城市轨道交通亏钱的“常识”谁都知道!真正的外资我想对温州连看都不会看。引出的问题是:一方面,由于建设管理体制的制约,以及轨道交通项目本身的金融风险,筹资难度较大;另一方面,由政府出面贷款常常使政府背负沉重的负担,必然会大量增加项目建成后的运营成本。
如果民间资本进入此领域,面临的问题是要有相应的投资的具体政策。一是要从政策上支持;二是要缩减项目审批环节,避免寻租行为发生;三是各级政府要带头树立信用观念。
对于温州来说,这些都还是零。说这些个私老板们赖的去听,更不用说去想。
victo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