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劳动保障局:很高兴能够以这么一种全新的方式,和市人大代表以及网民,共同来关注劳动保障工作。这次我们提出的和我们劳动保障就一个问题,也是一个非常具体的问题。就是原纺织研究所所长同志的工资差额补发的问题。在这个问题上,我首先申明一下,这决不是我们劳动保障局拖欠王素芳同志的工资,温州市从91年7月开始建立企业职工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以及97年的5月实施事业单位的养老保险制度以来,对于广大离退休人员的退休金我们都是按时、足额发放的,而且发放节假日,为使广大离退休人员能够过好节,我们都是提前支付。
对于王素芳这个个案来讲的话,主要是地方政府出台的岗位津贴和地方福利补贴的问题,就这一点来讲,根据现在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的有关政策单位,是不能纳入养老保险的统筹基金中的,解决的渠道主要有以下两个方面。对于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由财政预算统一安排,对于差额拨款的单位,是由企业对单位的自由解决的。纺织所是2001年改制的,在改制以前的话是由单位自行解决的,改制以后,纺织研究所所有的一些关系,是工业资产管理总公司,对这个问题,原则上来讲应该由工业资产管理公司去解决,随着今后政策的调整,如果地方出台的这些福利补贴能够纳入社会保险基金支付的话,也可以保障对这些应该享受的待遇,我们绝不会拖欠或者是延期支付,回答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