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07年部分节假日休息安排的通知》,2007年春节放假时间从2月18日至24日,共7天。其中2月18日、19日、20日为法定假日,将2月17日(星期六)、18日(星期日)、25日(星期日)3个公休日分别调至2月21日、22日、23日休息,2月24日(星期六)照常公休,2月17日、25日上班(下图红色为假日,蓝色为工作日)。
放假期间,各地各单位要按《国旗法》规定升挂国旗,认真做好值班、卫生防疫和安全保卫等工作,确保人民群众度过欢乐祥和的节日。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七年二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