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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上就过年了,他们又不是重要单位,哪会这么巧被安排在情人节前出差?一问出差具体情况,他就支支吾吾,这里面肯定有情况。”南京一家公司女职员小王面对男友的异常反应,顿时心生疑惑,便找到南京玄博调查公司寻求帮助。这家调查公司负责人介绍,目前委托进行婚外情调查的业务量激增,每天有10多起,而与往年相比,今年的特殊性体现在2月13日委托调查的量特别大,很多“圈里人”都戏称2月13日快成“二奶节”了。( 2月12日现代快报)
其实,婚外情调查早已不是什么新鲜之事了,只是到了2月13日这一天整出个“二奶节”来,让人五味杂陈。难道调查公司真的有如此广阔的市场?真的有那么多人正遭遇婚姻“滑铁卢”?
然而,对“二奶”的调查遇到更多的是法律与道德的碰撞,那份特有的、基于情与法之间的尴尬已日益显露出来。在西安,“栽”在中国首家无偿女子侦探所掌门人——张玉芬手上的“二奶”数以百计,当地人叫她“二奶杀手”。10年间,为了工作,她用坏了3部照相机、2部望远镜和4部录音机,可见其业务开展得非常“红火”。
与这群义无反顾的“二奶杀手”相比,济南女大学生王静自建“反包二奶”网站,就惨了点。日前,王静揭露父亲王志华“包养”李翠莲一事被当事人诉诸法律。法院认定王静构成侮辱罪,判处管制二年,王静要在判决生效后五日内删除其开办的“父亲不如西门庆”网站、“反包二奶”网页上所有侮辱对方的文章。现在看来,随着党和政府对党员干部生活问题的关注,并从制度上严格监管,王静的遭遇等于在告诉人们自建“反二奶网站”此路不通。
应该看到,某些调查公司对公民婚外情的调查正使法律保护的名誉权受到侵扰。名誉权是公民和法人对其应有的社会评价所享有的不受他人侵害的权利。老百姓常说:“哪个背后无人说,哪个人前不说人”。一般情况下,生活中对一个人评价的高低,不会构成侵害名誉权。但作为专门接受别人委托从事商业性隐私调查的公司,调查的内容和方法直接涉及到公民个人私权和德行,其社会影响力不可低估。一旦搞错了事实,造成的负面效应可能不不仅在声誉的层面,如果再有好事者借机炒作,有可能对公民人生之路产生严重影响。
王静因自建“反包二奶”网站缠身官司警示世人,“二奶杀手”也好,商业性婚外情调查也好,都必须诉求于法律解决婚姻生活中的问题,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运作。不能为了发泄个人私愤,将个人情感伤害转嫁给社会、转嫁给无辜的人。就让2月13日这个“二奶节”在戏称中消失吧,和谐的社会不需要如此差强人意的“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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