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马上就要到了,节日期间的加班工资如何计算?今天上午记者采访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该局表示,春节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不得低于本地区最低工资标准。
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加点,按规定支付工资报酬。比如,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劳动者工资(小时工资=月工资÷167.4小时);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工资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劳动者工资(日工资=月工资÷20.92天);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节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工资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劳动者工资。实行计件工资制的职工,在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由用人单位安排延长工作时间的,用人单位应分别按不低于本人法定工作时间计件单价的150%、200%、300%支付其工资。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表示,用人单位如拒不支付加班工资或支付标准不符合规定的,可向劳动保障部门12333举报。(魏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