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刘先生咨询:我工作调动,去年从温州调往天津,户口也迁了过来。同年在天津以我妻子的名字按揭贷款买了房子。请问,我在温州的住房公积金可否提取?需要哪些手续?
市房产管理局回复:1、调动工作的职工,其住房公积金可办理转移手续,可将住房公积金转至调入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手续为:填写《温州市住房公积金转移申请表》,附调动申请书、户口迁移证明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有关管理部门办理。2、如以购房的理由提取,首先要符合提取的条件(即无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手续为:填写《温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附购房合同、收据和本人身份证,并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有关管理部门办理。购房时间为一年以内),才可办理。建议:办理转移手续,到天津办理购房提取手续。木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