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昨天下午,市区一烟花爆竹指定销售点的摊主正在紧张布置摊点,以迎接销售高峰的到来。陈翔 摄
久违一年的烟花摊点昨天又现市区街头,据市安监部门统计,全市今年春节期间共有1314家专营零售点向市民群众提供有允许进入浙江市场的统一标识的B、C类烟花爆竹。市安监局和公安局通过党报热线提醒大家购买时注意观察防伪标签和专用封签,燃放前仔细阅读说明书安全,从农历除夕至正月初三的全天、正月初四至初七每天上午8时至晚上10时,可到规定的区域燃放烟花爆竹。
购买烟花请到持证销售点
目前,全市有经过审批合法的烟花爆竹批发商11家、零售点1314家,市区具有资格的烟花进货单位只有两家,分别是温州市梦德豪兴合烟花有限公司和温州市瓯海三和烟花爆竹销售有限公司,鹿城区的街头分布了97家烟花爆竹零售点。
市安监局检查发现少数非法摊点出现鱼目混珠的现象,掺杂销售一些未经审批的烟花爆竹。有关负责人提醒市民群众,选购烟花时一定要到持证的销售点购买,要认准浙江省烟花爆竹管理办公室发放的防伪码标签。非法销售点的烟花大都来自地下作坊,质量不过关,很可能引发危险,据不完全统计,去年有117人因燃放非法的烟花爆竹或不按说明规定燃放而导致手、脸受伤。
燃放烟花爆竹勿入禁放区
市政府去年8月26日印发的《温州市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法》规定,禁止燃放区域为: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内部;文物保护单位周围50米以内;车站、码头、机场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油汽罐、站等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生产、储存场所和其他重要消防单位周围100米以内;各类零售、批发集贸市场内;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医疗机构、敬老院、疗养院、幼儿园、托儿所、中小学校周围50米以内;建筑物的楼顶、阳台、楼道、走廊等易危害人身财产安全的部位;山林、草原等重点防火区;重要军事设施周围50米以内;区人民政府规定的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
春节期间限定的燃放区有: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温州高教园区;鹿城区的江滨街道、洪殿街道、南门街道、五马街道、莲池街道、广化街道、蒲鞋市街道、水心街道、黎明街道、南浦街道、绣山街道、黄龙街道、双屿镇、南郊乡;瓯海区的景山街道、梧田街道、新桥街道;龙湾区的永中街道、蒲州街道、状元镇。记者 梁建国 通讯员 林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