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版“ROHS”指令——《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将于今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温州进出口检验检疫局昨天提醒我市相关企业须积极及早应对,届时我国对电子信息产品中的铅、汞、镉、六价铬、多溴联苯和多溴二苯醚等六种有毒有害物质含量将进行控制。
电子信息产品是指采用电子信息技术制造的电子雷达产品、电子元器件产品、电子通信产品、广播电视产品、计算机产品、家用电子产品、电子测量仪器产品、电子专用产品、电子应用产品、电子材料产品等产品及其配件。由于即将实施的《管理办法》控制的有毒有害物质种类、限量和监管的产品范围跟欧盟去年实施的ROHS指令相似,被称为中国的“ROHS”指令。目前,信息产业部颁布了与《管理办法》相配套的三个行业标准,分别为《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标识要求》、《电子信息产品中有害物质限量技术要求》和《电子信息产品中限用物质的检测方法》。温州的高低压电子类、仪器仪表类、家电类、线缆类、灯具类和变压器、电机及其他电器类产品将受到影响,相关企业须从零配件的采购开始,强化对电子信息产品的“绿色”生产和加工,以确保产品符合要求。
与欧盟ROHS指令监管方式不同,《管理办法》对电子信息产品中有毒有害物质的监管过程分两步走。第一步,对相关的电子信息产品实施标识制度,要求在《管理办法》正式实施时,所有进入市场的含有毒有害物质的电子信息产品,应按照《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标识要求》进行标识,内容包括产品中含有的有毒有害物质或元素的名称、含量,环保使用期限和在废弃时可否回收利用等;第二步是逐步建立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重点管理目录,列入管理目录内的电子信息产品,必须经过严格的3C认证合格后方可以进入市场销售。
温州企业将面临欧盟ROHS和中国“ROHS”的双重压力。据有关数据统计,企业在管理及研发、技术革新方面的费用将大幅提高,最终将使产品的出厂成本提高10%左右,这将给中小型生产企业带来很大的压力,部分企业可能因为无法承受压力而退出国内外市场。而对于一些大中型企业来说,由于对绿色制造比较重视,在规模和技术设备方面具备了足够的优势,容易提供符合要求的产品,因此《管理办法》的实施反而相对提升这些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加快产品实现有毒有害物质的替代,加速产品的更新换代,从而实现产业升级。(肖新华 沈宣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