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和信用档案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决定于3月1日至3月31日,对市区各类用人单位2006年度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情况实行书面审查。
本年度书面审查按工商登记(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组织、外地驻温办事机构按主管部门),分市属单位和区属单位。从3月1日起,市属单位到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区属单位到所在辖区劳动监察中队领取审查报告书,或在市劳动保障网站下载(www.wz12333.com→表格下载→劳动监察),填写后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各一份于3月31日前报送,接受劳动保障书面审查。逾期未报送的,将按《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相关规定处理。夏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