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份起,社保关系挂靠在市人才开发服务中心,按企业性质缴纳社保的代理人员,其缴费性质、缴费基数和缴费方式将发生根本性的转变。
3月底,市人才开发服务中心将撤销在市社保中心设立的市人才开发服务中心企业的社保专户。在此专户缴纳社保的代理人员,自2007年4月至2008年2月期间,可将其社保关系转至社保中心,也可将其社保关系转至其本人所在的工作单位继续缴纳。不在规定期间前来办理转移手续的代理人员,将视为自愿按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的性质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在2008年2月底其社保关系将转至社保中心,今后凡有关社保问题均由代理人员自负,该中心将不再受理。
代理人员在办理转移操作过程中碰到的具体问题,可咨询:88621200。具体联系地址:温州人才大厦(学院中路5号)603室。真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