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6月1日开始,机动车驾驶员体检可以在就近的一些医院里进行了,而不必象以前那样跑到车管所去体检。今天上午,记者从市车管所获悉,有关部门将对全市机动车驾驶人体检做进一步的规范。
从现在开始,全市县级或部队团级以上,具有开展机动车驾驶人体检项目的仪器设备,熟悉并掌握有关机动车驾驶人体检技术规范和标准的医疗机构,可向卫生行政部门申报开展机动车驾驶人体检工作。
这些申报的医疗机构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核确定,公安交警部门进行备案后,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统一向社会公布。这样,机动车驾驶员就可以到这些公布的医院里进行体检了。
体检结束后,医疗机构向体检合格者出具《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这个证明上包括驾驶员申请人的基本信息,视力、身高等体检的各项内容。这个证明必须由申请人签字、医院责任医生签字,同时加盖医疗机构的机动车驾驶人体检专用印章。如果驾驶员因身体原因造成交通事故,而体检证明中没有标明,责任医生将受到相关处罚。有关人士认为,这样可以防止医院里开出假的体检证明。《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的有效期为一年。机动车驾驶人体检的范围跟原来没有变。(本网记者:应忠彭 通讯员:何纯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