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线:0577-88857266
传真:0577-88857266
投稿:news@newswz.cn
  您当前的位置 :网站首页 > 新闻中心[温州网] > 社会新闻 正文

浙江一位知名律师因一夜情被敲诈


http://www.66wz.com   2007年04月30日 11:20
 

  A律师前段时间落入一场桃色陷阱,一夜情之后,女方声称手头握有他的裸照,并开出用其私家车来弥补损失的价码,无奈之下,A律师答应以5000元的代价“息事宁人”。A律师暗自庆幸风头已过,但昨天,萧山区检察院以涉嫌敲诈勒索罪对一个叫阿红的女子批准逮捕。A律师这才知道,他并不是惟一一个掉入桃色陷阱的人。

  知名律师遭“裸照勒索”

  30多岁的A律师是省内一家著名律师事务所的律师,虽然年纪轻轻,但他在其所擅长的辩护领域有一定知名度。

  去年9月,A律师在网上聊天时,突然有个网友向他提出加入好友的要求。A律师也没多想,就把对方加为好友。对方QQ资料显示是个女子。一开始双方并没有什么共同语言。在得知A律师的身份之后,该女子趁A律师在线时经常主动找话题,慢慢A律师对一网之隔的女子产生了好感,并知道对方就住在萧山。

  一个月后,A律师趁在萧山办事之机,与该女子约好见面。当晚,该女子便来到两人约定的房间,发生了不正当关系。

  A律师以为自己交上了“桃花运”,但没过几天,他就收到了一条短信和一个电话,那名女子说自己手上有两人缠绵时律师的裸照,如果要取回,律师必须以自己的私家车作抵偿。A律师大惊失色,赶紧到萧山和对方约谈。

  A律师利用自己的法律知识,向对方申明此举的严重后果,并不断施加压力,不过他也怕事情传出去后对自己声誉造成严重影响,最后,他决定“息事宁人”,答应给对方买些金银手饰,女方答应并以5000元成交。

  频频报复男人原为泄愤

  让A律师落入桃色陷阱的女子叫阿红,38岁,杭州人。2005年与丈夫离婚,育有一子。离婚后,阿红一直没有稳定工作。

  “我要报复男人,他们玩一夜情。”阿红被抓获后忿忿地说,她要“让他们付点钱,买个教训”。提到自己的报复心从何而来时,阿红称,离异后,她在网上认识了一个绍兴人,对这段新感情怀着美好憧憬的她为此付出了一切,然而交往一段时间后,绍兴的男朋友不再理她,这让她觉得男人太不可靠了。

  2006年6月的一天,她在网上认识一个叫“情深深”的男人。聊天中她得知“情深深”已有50多岁,有固定工作,已婚。两人聊得颇为投机,发生一夜情后,阿红提出做他的情人,但“情深深”告诉她这是不可能的,随后不再跟她聊天。“不做情人,你就得赔偿我损失!”阿红跟“情深深”说,“否则我就公开你的裸照,让你身败名裂。”“情深深”最后把1.5万元钱汇入阿红的银行账号。

  就这样,阿红以QQ聊天的方式,与男人认识,并发生一夜情,拍下裸照,然后威胁这些男人要么做情人,要么付补偿费。

  被敲诈者仅1人报案

  从去年6月至今年3月,有证据可以查证的就有6名男子与阿红发生了一夜情,并支付阿红“精神补偿费”共计7万余元。而事后只有一名男子报案。

  办案人员调查发现,这些男子都在30岁以上,学历高,工作稳定,事业有成,具有一定的社会地位。但他们对长相非常普通的阿红并没有特别挑剔,他们寻找“一夜情”大多是为了刺激。

  未报案的男子都表示,这种事情传出去对自己的声誉不好,所以明知被敲诈,他们也不愿作声。即使办案人员让他们来指证犯罪嫌疑人时,一开始他们也是矢口否认,直到办案人员拿出确实证据之后,他们还一再要求隐去自己的身份情况。不过,包括被敲诈的男子和办案人员在内,自始至终大家都没有见到阿红手里掌握的“裸照”。

 
稿源: 今日早报   编辑: 张朋杰
 
 
 >>相关新闻  ·影视 ·车辆违章查询 ·教育 ·健康  ·房产 ·车网
三名的哥灌醉女大学生后轮番非礼   2007-04-09
女子一夜情后怀孕校园厕所产子 摔死婴儿被逮捕   2007-04-05
12名少妇因一夜情被敲诈仅3人报案   2007-04-04
大二女生与网友一夜情怀孕后仍不知对方姓名   2007-03-26
酒吧服务员借与外籍男子发生一夜情偷窃   2007-03-01
今年市区允许举办划龙舟时间确定:6月14日至19日
七都高架桥将"整容" 施工期预计从5月9日至8月底
“胡润百富榜”登陆温州 将在温设立浙闽分部
水产加工品合格率七成多 “眯眼”等严重不合格
记录半岛工程建设历史 《半岛梦圆》与读者见面
亿年树化玉现身绣山公园 34米高100吨重(图)
 
 温州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本网(温州网)稿件中“稿件来源”一项一律标注“温州网”,本网以及温州日报、温州晚报、温州都市报、温州商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温州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须注明“稿件来源:温州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温州网(包括温州日报、温州晚报、温州都市报、温州商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件,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稿件来源,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③ 如转载稿件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来电或来函。联系电话:0577-88857266。

新 闻 检 索
·父亲闹离婚动手打母亲 儿子约同学殴打老爸报仇
·学生造句称同学妈妈自私 被该女士撕毁作业本
·初一男生被老师罚抄单词后留遗书投河自杀[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