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市消费委发布今年第2号消费提示:消费者需树立理性、和谐、文明的消费观,抵御各种诱惑与陷阱,争做一个既有明确的权利意识又有强烈社会责任感的“新消费者”,快乐、健康、舒适地过好“五一”。
不做盲目从众的消费者。“五一”是购物黄金周,经营者经常会举办一系列令人眼花缭乱的优惠促销活动,消费者要理性对待,谨慎参与“返券”活动,防止掉入循环购物的陷阱。
不做糊里糊涂的消费者。“五一”是旅游黄金周,消费者出游前要签订规范合同,事后还要索要正规票据。对各种线路、报价、住宿、交通等要做到事前明确。
不做奢侈浪费的消费者。“五一”是餐饮黄金周,消费者在注意就餐卫生安全外,要树立适度消费、合理消费、责任消费的观念。如果确有剩余,消费者应自觉要求打包,服务员也应为打包提供周到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