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区居民张女士:我原籍湖南,今年63岁,1989年从湖南中南无线电厂退休。1992年随丈夫到温州定居,户口也都迁了过来。因为我患有心脏病和严重的类风湿,每年的医疗费都在万元以上,我打算将我的社保关系迁到温州市社保中心来,免除为报销医疗费而两地跑的麻烦,请晚报帮我了解一下我符合社保迁入政策吗?
温州市社保中心:张女士不符合社保迁入政策。虽然她的户口已经落到温州,但她是在湖南退休后才来温州定居,属于“异地安置”,在医疗保险没有实现全国统筹联网的情况下,只能回到原单位所在地城市报销医疗费用。考虑到张女士年龄比较大,奔波两地很辛苦,建议张女士可以和单位所在地的社保中心联系,可定期将医疗费用的相关材料邮寄过去,经其审核后,将钱汇到张女士的指定账户上。办理记者 乐丰 泽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