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来一些企业反映,海关规定2006年底报关并于2007年结关的出口商品使用2006年的海关商品码,造成2007年海关商品码变更的商品在出口退税申报时出现问题。对此,温州市国家税务局提出了以下解决办法:
1、申报系统已升级为2007年代码库,造成无法申报且已办理延期申报手续的,可对上述商品按照2007年海关商品码在规定的延期申报时间内办理退税申报;
2、申报系统未升级,仍采用2006年代码库并已办理退税申报的,由退税部门对已申报数据进行撤销,企业可对上述商品按照2007年海关商品编码于5月31日前重新办理退税申报;
3、既没有办理延期申报,又没有采用2006年代码库进行申报过的出口业务,超过规定申报期限的将不予受理。
商品代码调整表可登录市国税局网站(www.wzgs.gov.cn/wzdefaultservlet)查看。毛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