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网站首页 > 新闻中心[温州网] > 评论 > 文艺杂谈 正文
·法律信仰依靠的依旧是法律
·我们需要什么样的休假方式
·法律赋予收费权还是限制收费权?
·“星光大道”别让孩子再作陪衬好吗
·尴尬的“交通执法”与无奈的“不干胶处罚”
·从朱军陷入“家父门”说起……
 
 

王小丫,“工资扣光”也无妨


http://www.66wz.com   2007年05月30日 10:31
 

  22日,王小丫在川大一会议室接受专访,她透露交税后,年薪才10万元左右。她还表示做主持人错一个字要扣罚200元,她曾试过有一个月的工资都快扣没了。(5月23日《成都商报》)

  央视名嘴该拿多少年薪,我等外人不必饶舌。倒是央视内部的“错字扣钱”制度颇有意味,以前说是念错一个字要扣50元,现在到王小丫嘴里“涨价”到了200元。我就琢磨,像王小丫这样的当红主持人,即便“工资被扣光”也没什么值得同情的。

  王小丫年薪10万,平均摊下来,每个月也有八九千元的进帐,堪比大学教授的工资标准。如果有一个月“工资被扣光”,按错一个字被罚200元来考量,说明她至少念错了40个字。这样的“高事故率”出现在镜头前不说误人子弟吧,也有些对不起“年薪10万”该拥有的业务水平。

  还有,像王小丫这样的名嘴,除了年薪,外块是断不可少的。她到各地晚会客串或者到哪里走穴,按现在的行情,出场费怎么也得五位数。因此“10万年薪”对王小丫这等明星来说,实在算不上“主流收入”。因此,央视用扣钱来惩罚读错字的主持人,哪怕像王小丫这样工资被扣光,也是构不成“杀伤力”的。

  名嘴高收入并不奇怪,如果“月错40余字”仍然被聘在岗,还照样红遍神州,这就值得大家思索了。
 
稿源: 浙江在线   编辑: 季海东
 
>>相关新闻...........................................
 
 温州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本网(温州网)稿件中“稿件来源”一项一律标注“温州网”,本网以及温州日报、温州晚报、温州都市报、温州商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温州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须注明“稿件来源:温州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温州网(包括温州日报、温州晚报、温州都市报、温州商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件,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稿件来源,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③ 如转载稿件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来电或来函。联系电话:0577-888572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