侄子和远房姑姑相爱,遭到女方家长反对。二人逃婚到武汉,生了个大胖儿子,仍不敢向女方父母报喜。
今年都是28岁的青锋(化名)和小梅(化名)来自老河口市农村,从小一起长大,互生爱恋。成年后,两人想牵手步入婚姻的殿堂,却遭到小梅父母坚决反对,原因是二人同村同姓,按辈分,小梅还是青锋的姑姑。虽然他们的血缘关系已过了五代(法律规定: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但按当地规矩,同村同姓的人是不能结婚的,就算二人没有血缘关系。
1997年高中毕业后,他们南下打工,同时不断请亲戚朋友去劝说小梅的父母。可老人认为,女儿嫁给青锋会遭人耻笑,一辈子在村里抬不起头。
可小梅心里只有青锋。抗争9年之后的去年8月,二人背着小梅父母领了结婚证,到武汉做起了早点生意。
5月12日,小梅生了个大胖儿子。“按老家规矩,生了孩子,应该马上向岳父母报喜的。”可时至今日,青锋两口子仍不敢告诉小梅父母真相。“哪一天,父母才能接受我们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