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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23日,南宁琅东菜市场的一肉铺摊位售货员在等待顾客。新华社发 |
最近一段时期,全国大部分地区特别是一些大中城市猪肉价格上涨较快、涨幅较大。根据国务院领导批示精神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猪肉等副食品生产供应保持市场稳定工作的通知》要求,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农业部、商务部等有关部门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和措施,努力调控猪肉市场,建立补贴资金,解决猪肉价格上涨带来的民生问题,促进生猪生产,帮助农民增收,并加快建立健全生猪产业发展长效机制。
发展改革委:切实维护猪肉市场稳定
发展改革委积极应对猪肉等副食品价格上涨,及时了解情况,协调有关部门、行业协会、大型企业,共同研究制定做好猪肉等副食品生产供应的政策措施。向国务院提出了组织好猪肉供应、切实抓好生猪生产、控制玉米深加工发展和出口、加强市场质量和价格监管、加强市场和价格监测、加强舆论引导等方面对策。
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农业部、商务部、质检总局和工商总局成立了应对猪肉等主要副食品价格上涨的应急领导小组,每周碰头一次,对市场反映的情况及时分析问题、研究对策。
发展改革委指导各地价格主管部门采取有力措施,关注价格动态、及时组织检查,维护正常的市场价格秩序,并进一步加强价格调控监管工作。北京、黑龙江、广州、武汉、杭州等省市加大了猪肉禽蛋等副食品市场价格巡查和检查力度,密切监视市场供应和价格情况。对囤积居奇、哄抬价格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行为,依法予以查处。
目前,发展改革委正在牵头研究九项相关措施,包括:鼓励发展生猪规模化、产业化生产;加快完善生猪防疫防控体系;建立母猪保险和补贴相结合的制度;鼓励就近屠宰、大力发展冷链运输;完善猪肉储备、增加储备规模、改善储备结构;加强市场质量和价格监管;严格控制玉米深加工盲目发展和出口;加强市场和价格监测;妥善安排城镇低收入群体和大专院校在校学生生活。
财政部:构建长效机制增加困难人群生活补助
为了积极化解和防范猪肉价格上涨引发的民生问题,促进生猪产业健康发展,财政部提出了建立母猪保险与饲养补贴相结合的制度、增加困难人群生活补助、构建促进生猪产业健康发展长效机制等一系列综合措施,经国务院批准后,目前正在抓紧贯彻落实。
从2007年开始,国家财政安排专项资金,建立母猪保险和饲养补贴相结合的制度。一方面,国家财政安排专项资金支持建立母猪重大病害、灾害等保险制度,加大对生猪疫病防治体系的支持,增强饲养者抵御风险的能力。另一方面,国家财政还安排专项资金建立母猪饲养补贴制度。依据参保母猪的数量,国家财政按每头每年50元的标准给予定额补贴。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的保费和饲养补贴予以适当补助。财政部有关负责人表示,建立这一制度,有利于免除养殖户的后顾之忧,激发其养殖积极性,有利于建立促进生猪生产的长效机制,推动生猪养殖逐渐从散养转向集约化养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