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市区未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覆盖的城镇非从业居民,可以享受到医疗保障。昨天,由市长邵占维主持召开的市人民政府第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温州市区城镇居民医疗保障试行办法》(见上图)。据悉,该办法将在今年第四季度实施。
推行城镇居民医疗保障,是在我市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大病医疗救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之后,深化医疗保障体制改革的又一项重要举措。为建立多层次的社会医疗保障体系,逐步实现人人享有医疗保障的目标,市委、市政府对城镇居民医疗保障工作高度重视,多次进行调研,多方听取意见,并将其纳入今年为民办实事的工作内容之一。
常务副市长徐纪平,副市长黄德康、叶际仁、陈宏峰、徐育斐、陈作荣和市政府秘书长黄纯诚等出席会议。记者尤海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