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今年7月1日起,我市瑞安、洞头、泰顺三县(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提高,分别调整为:11%、12%、10%。市政府办公室昨天发文予以公布。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有关负责人表示,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取决于当地经济发展情况,并由省人民政府批准。
职工和单位月缴存额,随着缴存比例的提高而提高。职工和单位月缴存额,以上一年职工月均工资作为基数,分别乘以单位和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目前我市其他8个县(市、区)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鹿城、龙湾、瓯海三个区,12%;乐清市,12%;苍南县,10%;文成县,10%;永嘉县,10%;平阳县,9%。(记者 芮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