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网讯 市消费委近日发出今年第1号消费警示,提醒消费者要提高法律意识,谨慎购房;房产中介机构要加强自律,规范经营行为。
今年以来,我市房产中介机构交易投诉量居高不下。“吃差价”违法行为的实质是不法房产中介采用欺诈的手段订立合同,非法获利。根据相关规定,房产中介不得收取除合法佣金以外的其他任何费用。
市消费委提醒消费者买卖房产时,要选择正规房产中介机构。在交易的整个过程中,卖买双方一定要见面。如有一方是委托人出面的,必须提供有法律效力的委托书。交易时一定要查看房产证原件,必要时还可到房管局核实房东的房产证、身份证、户口本等证件。
消费者如有发现“吃差价”违法行为,可拨打12315、88728206举报投诉。 □蔡学萍 方升东 吴晓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