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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霍文明,男,1967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乐清法院执行局执行员。 霍文明是乐清法院的执行能手,近三年办结案都在200件以上,和解率超过80%。2004年3月,霍文明在做完鼻咽癌手术一周后,便继续工作。2005年和2007年进行过两次手术,他都只休息了几天。在法院的拒礼拒贿登记薄上,他是上交钱物最多的。霍文明先后受嘉奖2次,立个人三等功1次,个人一等功1次,被评为乐清市优秀共产党员、温州市优秀共产党员、温州市人民满意政法干警、浙江省政法系统规范执法先进个人、浙江省司法为民先进个人、浙江省优秀执行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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