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城区人事劳动局评议满意不满意单位活动材料
一、单位工作职责
(一)负责全区人事劳动工作的宏观规划、综合管理、监督指导、协调服务;研究制订机关、事业单位人事劳动制度改革的方案并组织实施;参与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改革工作。
(二)综合管理全区国家公务员,负责管理全区国家公务员和其他机关工作人员的录用调配交流和培训工作;负责对分配全区的营职以下和专业技术军官的接收安置、上岗培训和自主择业转业军官的综合管理工作;办理区政府委托的行政奖励、表彰和人事任免事项。
(三)综合管理全区专业技术人员,研究制订全区专业技术队伍建设的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负责全区专业技术职称制度改革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价的综合管理;统一管理全区引进国外人才智力工作,管理协调外国专家工作。
(四)指导、协调全区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研究制订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职员和工勤人员管理的政策并组织实施。综合管理全区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和人才市场中介组织;负责大中专毕业生就业的管理指导。
(五)综合管理全区机关、事业单位的工资福利工作;负责区直有关单位工资统一发放的审核工作;承担全区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宏观管理工作。
(六)依法行政国家劳动监督检查职权,对用人单位劳动信用作出评估;受理对有关违反《劳动法》行为的投诉,依法处理劳动争议、工伤认定。组织建立、健全全区就业服务体系;制定职业介绍机构的管理规则并实施监督;综合管理、指导全区职业技能培训工作。
(七)综合管理劳动关系调整工作。协调、指导和规范劳动合同制度及集体合同、集体协商制度的相关管理办法。
二、向社会公开的服务承诺
(一)各项制度
1、严格执行“四条禁令”。
2、政务公开制度。
3、首问负责制、过错追究制。
4、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工作AB岗制度。
(二)服务活动
1、开展人事劳动系统创建优质服务窗口活动。
2、开展创建“人诚事公”人事劳动服务品牌活动。
3、为新温州人免费提供职业技能培训5000名。
4、为务工人员提供免费求职介绍和企业提供免费进场聘用人员。
三、本年度特色工作
(一)加大人才开发力度,做好人才服务工作
一是加大人才宣传力度。通过新闻媒体、报刊、会议等多种途径,宣传人才工作典型经验和做法,营造良好的重人才氛围。同时发放人才宣传资料1000份和人才人事政策编选153份。二是强化人才载体建设和管理。建立高校毕业生实习基地,为毕业生就业和企业用人牵线搭桥;规范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管理工作,加大企业科研投入力度和自主创新能力。三是做好高校毕业生和人才服务工作,年内签订就业协议书1700份,办理协议书调整手续1179份,人事代理262人。做好高校研究生来我区企业实习对接工作。同时组织开展申报市“新世纪551人才工程培养推荐工作,推荐市“新世纪551人才工程”培养人选,推荐3名入选省“151人才工程”第三层次培养。组织20多家区重点企业参加市“轻工博览会”。
(二)实行公开考录招聘制度,实现社会就业公平公正。
在机关事业单位编制紧,空缺少的情况下,争取可能多的单位岗位面向社会公开考录招聘,年内完成2007年度公务员公开考录工作,共11个机关行政单位,5个专业22个职位。同时启动2008年度公务员考录报名工作,共8单位10个职位21人。为解决毕业生就业难的问题,计划安排社区和农村90个岗位,面向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同时8家事业单位20个岗位面向社会招聘,考录招聘工作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三)推进乡镇机构改革,加强人事工作规范管理
稳妥推进乡镇机构改革,全区乡镇内设机构由原来的47个精减为41个,精减12%,事业单位编制数由原业的245名精减为220名,精减8%。同时,做好编制“一支笔”审批制度,建立了增人需求计划编报和增人计划卡制度,严格控制机构编制反弹。认真做好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年检工作,全区事业单位法人登记225个,其中年检合格167个,变更54个。做好公务员登记工作,完成行政机关公务员登记。全面启动工资制度改革工作,按时保质完成全区14066人的工资套改。
(四)加强技能培训工作,促进就业再就业
一是开展被征地农民职业技能培训。结合乡村兴办“农家乐”特色旅游,举办“农家乐”餐饮烹饪技能培训,全区转业农民培训506人;组织各类职业技能鉴定65期6342人次。二是履行为民办事承诺。开展了皮鞋机缝帮工、皮鞋制帮工、皮鞋划裁工、皮鞋设计工、计算机操作工等五个工种培训,共培训6061人次,超额完成为新温州人免费提供职业技能培训5000名任务,完成率达122%。实施企业免费进场招聘,工人免费进场求职的“双免”政策,进场介绍9万人,介绍成功6.24万人,企业进场招聘510家。三是开展了充分就业社区的创建工作。深入贯彻落实《温州市区创建充分就业社区工作实施意见》,确定了30个社区的创建工作,全区充分就业社区达20%,同时开展了零就业家庭就业援助工作,基本消除全区188户零就业家庭实现就业。四是积极开发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依靠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平台,开发200个公益性岗位用于安置就业困难人员,鼓励再就业人员多渠道多方位就业,对300名灵活就业人员予以社会保险补贴。对1306名下岗失业困难人员进行一次性困难补助计金额156.72万元。
(五)加大劳动监察力度,保障社会和谐稳定
一是加大了《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普法宣传力度。在全区范围内大张旗鼓地开展劳动法律法规的宣传活动,到各工业区设点宣传发动,接受现场投诉,分发资料3万份。二是依法办事,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全年共受理各种劳资纠纷案件2417件,其中群体性劳资纠纷案件89起,为15017名务工人员追回劳动报酬和工伤赔偿款累计金额2223.74万元。劳动仲裁工作贯彻先行调解原则,坚持“一案四调”制,有90%的仲裁案件通过调解结案。得到浙江省劳动仲裁院表扬和肯定。三是抓劳资纠纷源头,切实抓好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合同签订工作。全区用工企业合同签订率达到91.2%。另有871家企业签订了集体合同;724家企业建立了工资集体协商制度。
二〇〇七年十一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