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鹿城区建设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建设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受委托组织起草区建设的规范性文件;组织编制全区建设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并负责监督实施。
(二)负责全区建设工程管理。包括建设工程的项目报建、扩初设计、定额造价、招标投标、施工合同、施工许可、建筑材料及制品、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竣工备案、开发小区综合竣工验收、建设市场等管理。
(三)负责建设行业管理。包括勘察、设计、施工、房地产开发、建筑制品生产企业及其建筑中介服务机构的资质管理。
(四)负责全区建设职责范围内的行政执法监督;负责对违法违章行为的行政处罚和应诉工作。
(五)负责本系统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工作,组织技术培训,指导科技创新及推广工作。
(六)负责全区风景名胜区的审报及管理工作。
2、向社会公开服务承诺
⑴建筑业企业资质申报,不收费,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
⑵工程招投标审查,不收费,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
⑶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申报,不收费,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
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资质申报,不收费,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
⑸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办理,不收费,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
⑹建设工程初步设计文件,不收费,办理时限,7个工作日;⑺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申报,不收费,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
3、自查自纠情况
罗列出自查的内容共19项,包括企业资质审批、工程施工许可、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程招投标、工程造价及建设监管、办公用品采购、利用工程建设管理职务之便等领域的商业贿赂行为的自查自纠。并以表格的形式发放以各科室(站),要求各科室(站)如实上报,上报的情况由局党委进行具体梳理、分类,然后针对问题制订措施,全面整改。具体整改。针对质监站实际情况,制定了“三不、二树”制度:“三不”即是不得利用职权向下属单位推销建筑产品或介绍工程业务;不得从事与本行业行为有关的经营行业活动;不得收受礼金、礼卡、礼券等。“二树”即是树立良好的工作作风,热情服务,严禁借故刁难、推诿、扯皮;树立严格的劳动纪律,工作时间不能擅离岗位,外出工作实行签单制。对违反“三不”规定的,情节轻者,予以调离本职岗位;情节严重的,报上级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违反“二树”规定的,发现一次扣除当月奖金,累计数超出3次,扣罚全年奖金。
4、2007年工作特色
区建设局以精细化管理,优质化服务目标,将2007年定为“管理服务创新年”,采取“五个一”服务措施,全面提升建设系统管理服务水平。
“五个一”即:“一站式”服务井然有序。完善窗口办证中心大厅服务功能,实行“定岗、定人、定责”,做到接好每个电话,回答好每个问题,接待好每位来访人员,处理好每件事情,实现大部分业务随到随办。一部电话方便万家。分别设立人事、就业、建设、维权咨询电话,方便群众随时拨打咨询相关政策、法律法规、维权保护。仅维权保护咨询电话,日接待量达10余次,都及时给予办理答复,保障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一个服务流程提高办事效率。不断改进和优化办事流程,在局机关和服务中心予以上墙公布,介绍工作办理程序、所带资料、办理时限,使前来办事群众一目了然,缩短办事时间,提高了办事效率。一个网站及时传递信息。充分发挥鹿城区公务网站方便、快捷的作用,在网上设立政务公开、政策法规、社会监督等业务专栏,及时向群众传递最新的建设、建筑政策法规及工作动态。一个联系制度提供上门服务。制定和全区各大指挥部和工业园区的联系制度,制度规定局机关和两站人员都分片区、分小组和各大指挥部和工业园区进行挂钩联系,利用联系制度加强与各联系单位的沟通和交流,保证各项建设服务政策落实到位,提高办事效率,力争使各单位和群众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