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鹿城区卫生局主要职责
(一)根据市、区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统一要求,以创建“卫生强区”为战略目标,研究制定全区卫生事业发展的总体规划,并组织指导卫生规划的实施。
(二)局设办公室、政工科、疾控监督科、医政科和农医办五个科室,依法履行全行业管理职能、发布卫生信息。
(三)负责全区医疗机构的设置、审批、监管及献血工作;负责卫生许可证的审核发放,并依法行使食品卫生、职业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化妆品卫生的综合监督执法职能。
(四)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制定对人群健康危害的常见传染病和地方病的防治规划,积极开展健康教育,促进辖区居民健康。开展妇幼保健工作,实施母婴保健和生殖保健服务。
(五)统一组织集中调度全区的卫生技术力量,负责突发公共卫生应急事件的处理(包括全区重大疫情、灾情及食物中毒的处理)。
(六)负责全区医疗卫生事业的改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民健康体检和农村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开展的组织协调工作;实施“社区健康促进工程”,促进社区卫生服务向“六位一体”的功能转变,改变看病难的社会现象;抓好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转型工作,建立以区级卫生医疗机构为中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枢纽、社区卫生服务站为网底的三级新型卫生服务体系。
(七)实施科教兴卫工程,制订全区医学科技和教育发展规划,组织科研攻关项目的实施;制订全区卫生人才发展规划和职业道德规范,负责引进人才、推进在职卫技人员的继续医学教育。
(八)完善医疗机构药品招标采购工作和医疗器械采购制度。
(九)完成区委、区政府及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服务承诺
1.卫生许可证审批服务承诺(0358制):收件资料齐全后,对副食品单位申办卫生许可证的,受理后当天给予办理审批手续;对从事卫生服务相关工作规模较小的单位,受理后3天内给予办理审批手续;对从事卫生服务相关工作规模较大以上的单位,5天内给予办理审批手续;对有困难或有争议的申办,在受理8天内给予明确答复。
2.医师、护士执业注册服务承诺:受理后在10工作日内完成办理。
3.医疗机构登记、校验、变更服务承诺:收件资料齐全后,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决定,受理后,属登记的在40个工作日内完成现场勘察、审核和归档工作;属校验、变更的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现场勘察、审核和归档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