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国家税务局鹿城税务分局
温州市国家税务局鹿城税务分局承担着温州市本级和鹿城区13000余户企业和20000余户个体工商业户的国税征收管理工作。
一、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宣传、贯彻执行国家的税收法律、法规和规章,并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
(二)依法对温州市本级及鹿城区级工商企业、个体工商业户和其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单位的进行税收登记、征收、管理、监督等;
(三)依法为管辖范围内的纳税人提供纳税服务;
(四)根据本地经济发展规划,研究制定税收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五)根据本地经济税源和省国家税务局下达的税收计划,编制税收收入计划并组织实施;
(六)负责增值税、消费税、金融保险业营业税、中央企业所得税、非银行系统金融企业所得税、涉外企业所得税等税种的征收管理工作;负责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和其他税收票证的管理工作;
(七)负责监督检查税收执法情况;负责税务行政处罚听证、复议和诉讼工作;
(八)负责本地进出口税收和涉外税收的征收管理工作;(九)负责税收会计、统计工作。
二、2007年特色工作:
2007年一年来,该局紧紧围绕市局、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按照新时期税收工作总体要求,推进依法治税,强化科学管理,优化纳税服务,加强队伍建设,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努力完成各项国税工作任务。
一是进一步推行涉税事务全程服务工作机制。作为“作风建设年”活动的系列措施之一,我分局把以往行之有效的全程服务机制进一步落到实处。将政务公开、办税承诺制、首问责任制、绿色通道、预约办税、提醒办税和办税流程服务等纳税服务内容融于一体,依靠内部各职能部门的规范运作,在规定时限内依法、公开、便捷、高效地为纳税人提供包括受理、承诺、回复等环节的全程服务。把所有的涉税事项分成即办项目和流转项目,一律从全程服务台窗口受理,发放。即办项目当场办结,流转项目严格根据承诺时限,进行内部传递,办结后由窗口通知纳税人领取。为保证全程服务工作的实效,分局在办公室专设了“全程服务监督岗”,对全程服务的全过程进行实时跟踪管理,并引入纳税人互动监督。
二是试行行业税源监控办法。为了解决税收行业管理中税负不均的问题,我们推行了行业税源监控办法。我们在与各行业协会充分沟通和磋商的基础上,掌握行业普遍性规律,找出生产过程中共同点或可控点,并依托信息技术,分行业设置税源监控模型,进行人机结合的行业税源监控。
三是推行“两个减负”,切实减轻纳税人和基层税务管理员的负担。今年以来,我局以减轻纳税人负担,降低纳税人的纳税成本为目的,进一步落实政务公开,减少审批项目,简化办事流程。结合全程服务工作机制的落实和完善,把25项审批项目改为备案项目,把28项流转项目改为即办项目,并规定纳税人在以前纳税审批中已经提供的涉税资料,或者在国税部门计算机系统中可采集得到的纳税信息,不得再要求纳税人提供。对内,我们主要从提高职能部门的服务和指导力度,加大管理创新力度,优化工作管理机制,最大限度的发挥计算机系统数据的效用等一系列手段,减轻基层管理员的工作负担。使他们有更多的精力深入企业提供纳税服务和政策辅导。
四是开展创建“六型”机关活动。创建六型机关活动是我局今年开展的一项队伍建设的系统工程。“六型”机关是指法制型、廉洁型、创新型、服务型、数字型、学习型机关。开展六型机关活动以来,分局队伍风貌有了明显改观。规范执法水平得到提高,工作作风进一步好转,学习风气愈加浓郁,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大大提高。
五是组织开展“文明科所”评比活动。为了进一步推进“四项工程”建设,扎实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积极打造“全程服务,阳光国税”品牌,树立文明、高效国税形象,形成良好的工作作风,今年我局在全局范围内开展创建“文明科所”活动。并据此制定下发了《文明科所的考核办法》和《细则》。考核办法和细则主要设定了队伍建设、工作实绩、纳税服务、环境秩序等方面的标准和评分标准。为配合该项活动的开展,我局还制定落实了《温州市国家税务局鹿城分局职业文明礼仪规范》。
六是加强教育培训和考核。今年我们在开展一系列以党性党风教育为重点思想教育工作的同时,把职业风险教育和业务技能培训作为重点。我局开展了“规范税收执法、预防职务犯罪”为主题的集中教育活动,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完善与区检察院联席会议制度,邀请区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科科长为我们上“预防职务犯罪”的专题课;借助联席会议制度及时交换相关信息。在各单位每周三的学习时间里安排预防职务犯罪的学习内容。今年我们还制定了业务培训考核计划。不定期地对干部进行业务技能培训和考核。今年我局组织了一次全程服务业务实务考试,共有114位相关人员参加,平均成绩为92.8分。